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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无罪”,罪在谁?
www.fjnet.cn 2011-04-28 18:47  陈小二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4月26日,陕西榆林榆阳区食安委公布检测结果显示,4月22日251名小学生出现恶心等症状前饮用的蒙牛学生奶,未检出致病菌,符合国家饮用奶标准。通报未解释学生不适原因,学生不适原因仍不明朗。此外,学生的后续医疗费目前仍无定论。(4月27日《新京报》)

陕西榆林小学生喝牛奶出现集体“中毒”事件,经过四天的调查,有了官方说法。陕西榆林榆阳区食安委发布了全文仅338字的通报,通报称,经检测:一、抽检牛奶各项指标不超标,奶制品符合国家饮用奶标准。二、饮用奶及学生呕吐物、粪便,未检出致病菌。这份通报并未解释导致学生出现不适的具体原因。

看完通报,这338字的通报其实可以更加言简意赅地用四个字来说明问题,那就是“牛奶无罪”。可是,既然牛奶“无罪”,那到底什么“有罪”呢?齐刷刷200个孩子在喝完牛奶之后腹泻、呕吐,入院治疗,这中间总得有个原因吧。

就像张飞在当阳桥前,大喝三声吓死夏侯杰。按照现代司法精神,张飞起码要承担部分责任,向夏侯杰的家属赔偿丧葬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作为赔偿。因为夏侯杰的死,最初肇始于张飞的怒吼——纵使夏侯杰自身胆小怕事、有先天性心脏病等原因,张飞也难逃干系,因为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这种因果关系在榆林小学生“中毒”事件中也是存在的,即使像奶企所说,孩子们是因为“空腹喝了冷牛奶,身体出现的乳糖不耐症”;或者像有些专家所说,也不排除学生间互相干扰的“情绪传染”……不管原因如何,孩子们的集体倒下都和牛奶有关。

所以,调查肯定要围绕牛奶展开,不能相关部门说没事就没事,那怎样解释孩子们出现的病症?关键是以后若再出现这种事情怎么办?如果真的是亚洲人的体质不合适,那么要不要部分取消“蛋奶工程”配给或是选用其他的营养品?

此时,公众最需要的是看到一份翔实可信的调查报告方能消除疑团。首先,这份调查报告应当一一注明送检牛奶“各项指标”到底是什么,指标合格线又是什么;其次,这份调查报告需要把每一个学生的呕吐物、粪便细菌数据一一统计在册。此外,针对奶企提出的“乳糖不耐论”与专家提出的“情绪传染论”也都需要进行严谨而科学的论证,而不能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因为没有调查谁都没有发言权。

如果是奶企有问题那就应当严肃处理责任方,如果是乳糖不耐症那就要研究怎样让孩子们适应或者是换一个品牌、奶种,如果是真如有些专家所说是“情绪传染”,那就要针对“情绪传染”对症下药。让大家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如何规避、提供借鉴这才是此次事件更加重要的意义所在,也不枉这200个小朋友为大家受的苦,遭的罪。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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