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药家鑫"再证对"激情杀人"必须零容忍
www.fjnet.cn 2011-05-09 07:57 范子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昨天傍晚6时30分许,在福州市仓山区百花洲东路的非机动车道上,一名小女孩被一辆小轿车撞倒。目击者称,小车驾驶员在下车查看后,又倒车碾过小女孩的后背。小女孩的家属说,小女孩在武警总院的抢救过程中,已不治身亡。目前,仓山区交巡警大队对此案还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
撞伤小女孩,不是立马送往医院抢救,下车查看后却再度驾车从其身上碾过,此等行径令人发指,天理难容。尽管与陕西“药家鑫”杀人细节有所不同,但情节毫无二致,无非就是怕孩子不死会“难缠”,带来更大的麻烦,因而才有了“激情杀人”!
而就是前日,有报道说,重庆有个叫田厚波的司机,在撞倒女乞丐后,担心其没死,一个小时后,又返回将其碾死!如此罪恶的一幕幕在我们身边不断的上演,一个个无辜的生命被如此残忍地剥夺,无疑再度向社会敲响了警钟,对所谓的“激情杀人”必须零容忍!
现实中,一旦发生车祸,人死了无论赔偿还是承担其他责任,可以一了百了,而伤残后难免可能面临长久的负担,于是,个别司机肇事后往往二次甚至三次碾压,致伤者于死地。而之所以会成为一些人效仿的“规则”,正是因为刑罚太仁慈,往往总以过失、判断错误甚至“激情杀人”替其开脱罪责,犯罪的成本太小。
陕西“药家鑫”一案引发社会强烈的关注,就是因为一旦法律对这类残忍杀人行为网开一面,会有更多的无辜生命会惨死于罪恶的车轮之下。因而,重庆、福州“药家鑫”的相继出现,无疑是泣血的呐喊,对这种明显存在主观恶意肇事伤人致死的行为,不能再有丝毫的怜悯和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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