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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民告官更多的方便
www.fjnet.cn 2011-05-09 15:35  汪红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5月7日在重庆召开的“2011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论坛”传出消息:近年来行政诉讼案件呈上升趋势,仅重庆一市,09年立案4030件,10年上升到4590件,同比增长14%。经各方努力,2010年重庆行政诉讼案件结案率98%,其中基层法院案件和解率达到50%。(《重庆晚报》2011年5月8日)

俗话说:民不与官斗。民告官案件的增多说明民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增强了,民众对司法部门依法办案的信心增强了。作为司法部门,在珍惜大好形势的基础上,还需进一步开动脑筋,为依法维权的民众提供更多的方便。

过去,一些权力部门对“民告官”抱着敌视态度,他们对民众的诉求不是心平气和地认真研究、改进,而是摆出一副凛然不可犯的老爷面孔,与少数司法人员一起,沆瀣一气,千方百计阻挠、干扰民告官案件的审决。不但破坏了政府的信誉,还损伤了司法的公正。

为民告官提供方便,首先要降低立案门槛,尽量简化立案手续,要让民众从不敢维权、不愿维权到自觉自愿维权,主动积极维权。表面看,民众维权好象是故意找政府麻烦,实际上,它是一种比较尖锐的社会监督方式。近年来强拆案件频发,民权受伤事例骤增,不能不说是权力监督的缺位,司法维权的冷漠所致。方便民告官就是加强权力监督的一种形式。

为民告官提高方便,还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证据搜集、举证责任等方面,尽量向作为弱势一方的民众倾斜。在信息不对称、唯权为尊的当今,有些证据常常被身为强势部门的被告垄断,如果不灵活使用举证责任倒置,往往因为证据不足出现颠倒黑白的判决结果,伤害司法的公正性。

为民告官提供方便最重要的是加强执行力。尤其对那些判决强势部门撤销行政决定、赔偿民众损失、公开向民众道歉的案件,一定要集中警力,依法执行到位。要知道法此类案件,一般都是影响深远、对民众感情伤害极深的恶性事件。不充分执行,就不能给违法者以惩戒,不能彰显司法的公义,不能获取民众的信赖与支持,司法之路就会越走越窄,越走越难。

在权力监督还不完善的今天,司法是民众权益的最后一道闸门。只有大力创造条件给“民告官”提供方便,这道闸门才是社会公正、公义的坚实靠山。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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