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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优罚劣重于道德律令
www.fjnet.cn 2011-05-10 09:12  苏振华 来源:新闻晨报    我来说两句

为宣传教育食品安全,最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了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 《纲要》要求:建立起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专家、消费者和媒体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等方面的集中培训不得少于40小时。

对食品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行业伦理教育,的确是极为必要的。说到底,食品安全问题之所以频频发生,本质上就是一个从业人员道德沦丧的问题,甚至,任何社会丑恶现象的发生,最终也是一个道德问题。如果每个从业人员都能建立起道德意识,爱人如己,遵守行业的伦理准则和社会的公序良俗,就不会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了。

人皆有良善之心,我想,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准,应该没有理由低于社会的平均水平。可为什么食品安全问题仍然频频发生呢?可能的解释在于,这些制造有毒食品的从业人员,他们或许愿意遵循道德伦理,但他们的自律之举并没有获得对等的回报,行业运行的事实并不激励他们的自律行为。

经济学家马歇尔在其划时代巨著《经济学原理》的开篇即阐明了一个重要洞见,即主导人行为的动机主要是两种:道德和经济利益。那么,要实现某种美好的社会目标,最有效的方式也就是两种:其一,每个人在道德上都愿意认同这一目标的美好,并愿意严格约束自己来为之努力;第二,每个人都从追求自身经济利益出发来展开自己的社会活动,而最终却“无意”实现了美好目标。这两种途径,后者更为靠谱一些,这就是经济学所阐明的“看不见的手”原理。于前者来说,道德自律只是一种内心的自我约束,寄希望每个人都能建立起等度的自我约束显然不是事实。但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就不一样了。一个人在市场里展开自己的经济活动,是需要接受他人的评价的,如果其提供的是伪劣有毒产品,消费者的自觉选择就会将其淘汰出局,市场里的这种约束机制是一种强有力的外部约束,能迫使每个市场主体都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伦理。

由此可见,如果遵守市场伦理的企业能够在竞争中获胜,而违背了市场伦理的企业被淘汰出局的话,道德动机和经济利益动机也就统一了。食品行业之所以安全问题频发,关键在于这个机制出现了问题。毋庸讳言,目前的食品行业乃至其他很多的行业都呈现一种道德的“逆淘汰”机制,即遵纪守法的企业并没有得到市场的公正评价,而坏的企业并没有被市场淘汰出局,甚至坏企业将好企业淘汰出局了。须知,一旦生产有毒产品的企业不能被淘汰的话,好的企业为了应对竞争,也就不得不转而向坏企业学习。故而,激励每个企业都遵守行业伦理,其前提就是牢固地确立奖优罚劣的市场评价机制。

这就要求,对市场的监管机制必须是有效的。这次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所提出的 “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专家、消费者和媒体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如果能够真正确立起来的话,的确是能够扭转目前食品监管失控局面的。

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仅仅形成了有效的监管,但不能对造假企业形成严厉处罚的话,监管也就失去意义了。如前几年的毒奶粉事件,造假企业并非只有三鹿一家,但最终只有三鹿倒闭,其他企业都蒙混过关了;去年被曝光制造致癌物质的金浩茶油公司,最终也是不了了之,如今用百度搜索一下“茶油”,第二条信息赫然就是 “中国茶油第一品牌金浩茶油”。这样的处理结果是有害于食品行业的伦理建设的。对于这些造假企业就应该执行 “零容忍”,无论是什么企业,无论贡献了多少税收,一旦发生造假行为就应该依法惩治甚至勒令其倒闭。唯有如此,才能让食品安全成为凛然不可侵犯的底线准则,从而让行业伦理真正成为从业者心中至高无上的道德律令。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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