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正在把“茅台”酿成一杯苦酒
www.fjnet.cn 2011-05-17 09:10 张天蔚 来源:北京青年报
我来说两句
“茅台”又出新闻了。不过和中石化“天价茅台”不同,这次出事的不是茅台酒,而是出产茅台酒的茅台镇。
据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报道,为了打造“中国第一酒镇”的品牌,茅台镇政府决定把古镇繁华的商业街环茅南路建成“白酒品牌展示一条街”,街上所有商铺都必须卖当地产的白酒,不卖酒的商铺则要立即搬走。
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茅台镇政府雷厉风行, 5月1日贴出通知,要求商户于5月3日前便必须完成搬迁。对于那些猝不及防而来不及按时搬迁的商户,镇政府言出必果,派出“执法”人员,干扰经营、打砸门店、没收货品。以其态度之蛮横、出手之狠辣,如果不是身穿制服,很少有人会相信他们是政府工作人员。
而且,对强制拆迁所及的商户,茅台镇政府既无异地安置计划,也无补偿承诺。这也就意味着,无论被拆迁商户受到多大损失,都得不到政府任何补偿而只能独自承担。这一切绝非商户或媒体的主观猜测,而是有现场指挥强拆的茅台镇副镇长袁仁涛亲口证实。
实际上,这位副镇长在央视镜头前的第一个亮相就足够震撼:“打乱老子的规划,拖延我们好长的时间了……再来影响,涉及犯法的马上带走。”
此后面对央视记者的采访,这位副镇长虽然没有再以“老子”自居,但其将茅台镇视其为“治下”,将其治下百姓视为“子民”的“牧民”观念,仍然难以遮掩。在他的表述中,镇政府的决定,当然代表了茅台镇大多数百姓的利益,少数商户的利益,却是在所不计;如若违背镇政府意志而拒绝搬迁,则便视同“违法”。在这样的思维逻辑中,所谓“依法行政”就蜕变成了“依政府意志行政”,而对在强行推进政府意志过程中受到损失的商户不安置、不赔偿,也就变得顺理成章且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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