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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奇的镇政府“公款雇人上访”
www.fjnet.cn 2011-05-20 13:29  杨涛 来源:东方网    我来说两句

原题:有种行政干扰司法叫“组织上访”

黑龙江鸡东县向阳镇与村民发生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向阳镇政府败诉后,被指雇佣村民大规模赴哈尔滨上访,知情人称,上访人员可获40元补助。为维稳,鸡西中院最后撤销终审判决。当地4月已成立调查组,但尚未展开具体工作。(《中国青年报》5月19日)

农民与镇政府打官司,镇政府败诉。如果镇政府认为自己有理,理应按法定程序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而向阳镇政府败诉后却组织村民大规模上访,获得再审,再审再次败诉后,又组织村民上访,迫使主审法官被停职,向阳镇政府为行政干扰司法审判,真是做出了独特的“贡献”,堪称最新妙计。

事实上,由于司法机关的人财物在地方党政官员手中,许多地方党政官员往往迫使司法机关就范,违法作出判决。像安徽阜阳市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要求区检察长汪成打击报复举报人,汪成便忠实执行了张治安的命令。当然,有更牛的行政机关,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干脆直接召开“判决”性质的协调会,以会议决定否定生效的法院判决。

不过,乡镇一级的政府机关,面对法院却鞭长莫及,因为县级法院根本不受乡镇政府控制。但这并不妨碍其利用行政权力干扰司法,最常见的就是打着“维稳”帽子,像重庆涪陵区李渡新区管委会就给涪陵区法院发“公函”称,如果法院不按管委会意思判决,那“将会造成原告缠诉或者上访,并且不利于处理另外三户养殖户的诉讼。我们想:这也是一二审法院都不希望发生的后果!”将一顶“破坏稳定”的帽子扣在法院头上,让案件当事人不得不吞下败诉的苦果。

如果说,李渡新区管委会还只是以“维稳”名义威胁法院,那向阳镇政府的创新在于,居然通过“组织上访”来制造不稳定的假象,从而坐实法院判决“破坏稳定”,进而达到干扰独立审判、改变判决的目的。如果平时其他公民要正当上访,恐怕向阳镇政府会利用各种方法阻止,但这次公民没有要上访,向阳镇政府却组织他们上访,居心何在?

问题核心恐怕还在于,我们的司法缺少独立品质。一个乡镇级的政府本来无法干涉法院独立审判,但问题在于,法院同样有同级政府下达的“维稳”任务,法院如果面临上访,同样要在各方面受牵连。司法无法独立于同级政府机关,也就无法独立于下级政府机关,下级政府机关会以“维稳”名义,借助上级政府机关权力干涉司法独立审判。

另外,还得反思的是,上访何以成了“不稳定”的代名词?上访本是公民正当权利,为何一些地方政府对上访如临大敌,不惜以干涉正常审判、停法官的职来避免上访,换取所谓“社会稳定”?其实,上访只是公民表达诉求的体现,有利益冲突,有诉求反映,并有相应的机制解决,是正常社会的反映。而正当审判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因为捍卫法律尊严体现公平正义,能让更多人信服,让社会更和谐。缘何本末倒置,把上访当成不稳定,而损害公正审判,最终真的导致社会不能和谐稳定?

如果不用制度保证司法独立审判,如果总是以偏见将上访维权当作“不稳定”,恐怕我们的社会要实现和谐稳定更为艰难。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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