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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威胁记者,胆从何来?
www.fjnet.cn 2011-06-01 17:55  李松林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5月28日,因连续报道首都机场高速收费“猫腻”问题,央视记者薛晨遭公司副总经理冯雷“座谈”威胁,不过高速公司和冯雷个人均否认言语威胁。一位工作人员更声称:“一个国有企业可能发生这种事情吗?”(5月31日,《新京报》)

是的,看到这个新闻后,我也在想,堂堂国有企业可能发生约记者“座谈”、威胁记者是事情吗?但是,一想到那些“你是哪个单位的?”、“你(记者)要过来,小心你的小命”、“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人民说话”的“前车之鉴”,我更倾向相信记者被“座谈”威胁是确有其事。

况且,央视新闻中心副制片人姬缘也证实,报道播出后,高速公司方面曾主动联系记者过去采访。而从被“座谈”记者薛晨的微博记录和其手中的录音证据来看,先后叙述了去采访时被“座谈”前后遭遇的一些小细节,不像是在有意诬陷首都机场高速公司,更勿论说薛晨的微博发言是一种彻底的“自我炒作”了。

那么,首都高速公司“座谈”威胁记者的胆量从何而来?原因再也简单不过。

一方面,一些社会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天生”对记者的舆论监督报以排斥。毕竟,记者这个行业是一个以“揭人短”为使命的职业。尤其是在一些地方官员和企事业单位的眼中,记者就如“眼中钉、肉中刺”一般,恨不得对其“人人喊打”。可是,记者又是整个社会的良心,是人们利益的维护者,如果没有记者,一起起“地沟油”、“镉大米”、“瘦肉精”、“黑馒头”、“毒黄瓜”可能并不为人所知,更不足了解事件背后的真相。具体到本新闻事件,首都高速公司之所以敢对记者“座谈”威胁,还是缘于其骨子里对记者的偏见和敌视。

另一方面,记者进行采访活动的人身安危缺乏权威而系统的法律保障。企事业单位“我的地盘我做主”的粗暴思维占据了法律上风。在去年新华社公布的一次我国高危险性职业排行中,记者排名第三。而令人尴尬的是,除了一些法规、条例、管理办法外,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系统的、完整的、权威的《记者法》为记者采访活动做后盾保障。如此现实语境下,干涉记者采访活动、随意谩骂、阻止、拘留记者采访也就成为很多单位和个人无需担责和冒险的“本能反应”了。

这些年,虽然开放舆论,坦诚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已经是整个社会的大势所趋。但像首都高速公司这样“座谈”威胁记者的行为仍不在少数。必须意识到,记者代表公民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记者的正当舆论监督不容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阻拦和破坏。必须对那些敢于“座谈”威胁记者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理问责,如此才能营造更加和谐宽松的舆论监督氛围,才能真正做到维护千千万万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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