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日前向24家省直单位免费发放100辆公务自行车,试点推行3公里范围内外出办公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凡是发放了公务自行车的单位,要求在市区3公里范围内执行公务活动,原则上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6月19日《新京报》)
公务自行车并非山东首创。早在2007年9月,北京市石景山区建委就配发了20辆自行车,用于外出办公。随后,山西太原市政府、湖北省直机关、四川成都金牛区教育局等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也先后骑上了公务自行车。在公车消费居高不下、公车改革步履维艰的背景下,公务自行车如雨后春笋涌现无疑是件好事,对于减少公车消费、降低汽车尾气排放等都大有裨益。
尽管已算不上新闻,但对于公车使用这潭“死水”而言,每当有公务自行车推出,依旧能“一石激起千层浪”,成为媒体追逐和坊间热议的焦点话题。从舆论反应来看,总是有赞有弹,褒贬不一。有人叫好,为其所体现出的节约、节能、环保、亲民等执政理念而鼓掌喝彩;有人质疑,认为所谓公务自行车不过是一场作秀,被公车伺候惯了公务员们根本放不下面子骑自行车办公。
俗话说,事实胜于雄辩。在公务自行车的问题上,即使正反两方的口水仗打得不亦乐乎,也只能是“壮怀激烈”。因为,无论是叫好还是质疑,都是公众基于制度设计本身和既往经验作出的主观判断,缺乏有力的客观事实予以佐证。每每发放公务自行车,相关部门仪式搞得都很热闹,又是红旗招展锣鼓喧天,又是报上见字电视见影,恨不得地球人都知道。可是风头一过,公务自行车就如同石沉大海,杳无音讯。究竟有没有落到实处,效果如何,恐怕地球人都不知道。
从贴标上路,发放车补、GPS定位,到如今的公务自行车,各地在公车改革的探索上乐此不疲,新招频出,却大都未能摆脱“虎头蛇尾”的发展路径。一个个激动人心的举措,到头来演变为一个个疑云重重的问号,而政府公信力就在这疑问和困惑的累积中被一点点透支和消弭。由于缺乏公开透明的结果,公众不可避免地产生疑虑,热热闹闹的改革和创新会不会都是一阵风,一出戏,一个空头支票?
这并非公众多虑。毕竟,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一项制度也不可能“一推就灵”。就拿公务自行车来说,是个好药方,但关键还得看疗效。毕竟,发放之后还有更多的现实问题亟待解决。比如,如何打消一些单位和个人的“面子”心理,让他们乐于骑着单车出门办公;如何管理公务自行车,避免假公济私占用公物的“新公车腐败”行为。这些都需要纪委等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发放公务自行车,是政府向市民作出绿色出行、节约办公的承诺。从某种意义上讲,履诺比承诺更重要。公务自行车的使用次数,公车消费的下降比例,汽车尾气的减排数据,这些都要有“下回分解”,定期拿出来“晒一晒”,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唯此,方能赢得百姓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形成政府和民众低碳环保、共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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