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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超标采购,慈善事业伤不起
www.fjnet.cn 2011-06-28 07:45  胡艺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6月27日,审计署发布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表明,红十字总会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19.71万元,其中2010年194.39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20.33万元。(6月27日《第一财经日报》)

郭美美事件尚未淡出,红十字会超标采购数百万元的消息又被审计署曝光。公众的慈善之心如何伤得起?从审计署公布的审计情况来看,红十字会的主要问题是虚构卫生救护培训、超标采购等执行财政预算的问题,尽管这些问题不直接涉及红十字会截留公众爱心,但是作为政府慈善组织,违规执行财政预算,又拿什么证明公众的爱心没有跑冒滴漏呢?

对急需帮助的人来说,慈善事业是他们的希望;对捐赠者而言,慈善事业是他们爱心的体现。但如何做慈善,是一个引人思考的问题。“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红十字会要挽回自己的公信形象,激活社会捐赠热情,就必须规范捐赠管理,打造阳光慈善事业。

有调查显示,近 10年来,中国人均捐赠仅为 1。7元。毋庸讳言,我们的慈善事业不发达,慈善氛围并不浓厚,为富不捐的情况客观存在。但是慈善公信不足的问题值得思考。在一次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研讨会上,前民政部官员王振耀曾感叹说:“在中国行善很不容易!”这并不能片面责怪国人缺乏善心,而是指“善门难开,善门难进”的尴尬。王振耀还发出了“慈善机制为什么落后于慈善热情”的疑问。有数据显示,2007年,美国的善款总额达到了3064亿美元,而中国只有309亿元人民币。2008年善款过了千亿大关,也只占到GDP的0。4%。 既然中国人不缺乏善心,那只好从慈善机制方面寻找原因。

中国南都公益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徐永光曾归纳了汶川地震捐款的“四不见”:第一,捐赠人看不见捐款到底用在哪里。 第二,灾区群众看不出哪些是捐款。第三,灾区政府看不到捐款在哪里。第四,民间公益服务看不见。“四不见”或许不具有代表性,但是扯出的慈善公信值得关注。事实上,基于对慈善机构的不信任,不少人对地震灾区捐赠并未通过慈善机构进行,而是直接把钱物交到灾区群众手中。避开了慈善捐赠的中间环节,包括红十字会在内的慈善机构对此应该感到脸红。

理想的捐赠模式本应是,慈善机构统一收取捐助资金,集中管理,科学调度,让每一个需要救助的群众得到关爱。但是捐赠人直接把关爱送达受助人,也说明慈善捐赠通道透明度不够,慈善公信力尚待培育。捐赠款物是否跑冒滴漏,是否全部用于受灾群众,捐赠人仍然心存疑虑。

不仅红十字会近来深陷舆论漩涡,其他慈善机构也难以自证清白。比如,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某年度工作报告显示,其当年接受的捐赠款为8208元。这一数据被某公司负责人蔡晓质疑。因为仅仅该公司当年便向该基金会捐赠了10万元。吉利集团决定资助1000名寒门学子完成大学学业。掏钱不难,难的是得花高成本找到名实相符的受助人。因为他们上过当:“穷孩子”被证实是当地领导之子。

慈善捐赠是真正“雪中送炭”,还是“锦上添花”?甚至成了某些人权力寻租的工具?对此,我们可以谴责少数人滥打捐赠款物的主意。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捐赠款物监管机制粗放,对捐赠款物的来源去向、监管使用等问题尚未形成刚性约束。难以保证捐赠钱物不跑冒滴漏,好钢全部用在刀刃上。尽我国已经有了《红十字会法》与《《公益事业捐赠法》,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这两部法律也存在一些不足。何况,《红十字法》也管不了红十字会虚构培训项目与超标采购。还有此前曝光的天价帐篷、万元餐费也让人无法释怀。

有道是,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对外公开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堵塞捐赠款物跑冒滴漏的漏洞,保护公众爱心,激活慈善事业。此外,广泛征询民意,出台《慈善法》势在必行。在我看来,制定《慈善法》,阳光慈善是核心问题。公开慈善流程与资金来源、去向,对违规行为严厉问责很有必要。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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