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委“三公经费”公开步伐正在加快。15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监察部等8个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2010年决算数和2011年预算数。目前,98个中央部门中,已有24个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中央部门6月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以接受社会监督,除了科技部之外,其余部门均未能如期公布。在社会各方面的压力之下,我们看到中央各部门在陆续公开本部门的“三公经费”,尽管姗姗来迟、遮遮掩掩,但“三公经费”从秘而不宣到向社会公开本身不失为一种进步。
在迟到的公开过程中,我们注意到,科研、文化机构等清水衙门走在前边,而“三公经费”相对更大的实权部门却拖拖拉拉;不少部门有技巧地选择周末邻近下班时间公开以减少公众的关注;大多部门公开的内容粗糙、模糊,有的甚至有应付的意味。出现这些情形,我们能够理解,毕竟是突破性的第一次,实施有难度、不周全在所难免。
不难看出,眼下中央部门进行的“三公经费”公开,建设“阳光政府”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对于一笔笔笼统数字,内部人士或许心知肚明,而广大民众就很难看出个所以然来,对各项支出的合理性也无从置评。即便是公开得最为详细,受到舆论好评的审计署,比起可为楷模的一些国家和地区的行政开支预决算报告来也显得非常粗疏。
然而,象征意义已经弥足珍贵。打造阳光政府是现代政府应有之义,也是人民主体地位的必然要求。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习惯,政府运行公开透明的改革过程不可能一帆风顺,一蹴而就。但是,推动政府公务开支这一政府运行的基本领域的公开透明,表明了改革的坚定决心,没有回头路可走。相信有了开端,即使磕磕绊绊,也会有希望,只要继续深化,不断完善,就会有让民众满意的一天。
阳光政府意味着所有的权力运行都应在阳光之下,不应有死角。就“三公经费”公开而言,如今,中央部门已经开始公开,其他权力机构、地方国家机关都应积极跟进,显示出以实际行动建设阳光政府,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的姿态。
当然,我们不能满足于象征性地公开,实质性地公开是我们今后必须达到的目标。这就要求“三公经费”公开应形成制度,具体规定如何来公开,比如公开的格式、公开的详细程度等,使公开的内容详实、清晰,便于民众监督。
“三公”消费问题广受社会关注,普遍详实地公开“三公”消费,不仅是回应民众的期待,也是检验建设阳光政府的含金量和执行能力。以此为突破口,阳光政府并不遥远。
- 2009-02-09云南省长造“阳光政府”漏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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