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书最近三天,厦门两个孩子先后溺死;而在此前的6月7日事故更多,一天之内就有三个孩子溺死……对此,省委书记孙春兰针对学生安全工作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痛定思痛,汲取教训,关爱生命,关爱孩子”。(8月2日《海峡导报》)
溺水悲剧,接二连三,令人痛心。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厦门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件中,70%以上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2010年,非正常死亡学生24人,其中溺亡9人(外来工子女6人)。
痛定思痛,教育部门提醒,父母们,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要履行监护人职责,时刻提醒孩子注意暑期安全,看好自己的子女,注意他们的动向。其实,除了反思家长管教不到位,安全教育缺失外,更需追本溯源,做一个彻底全面的反思。如此,才能摆脱“溺水,反思,再溺水,再反思”的恶性循环。
喜欢耍水,是部分孩子的天性,也是他们的权利。防溺水,显然不是靠家长,束缚住孩子的手脚,禁止他们下水,而应该是,为他们,提供安全的游泳场所,让他们乐在其中。恰恰在这方面,我们做得好远远不够。
国家体育总局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结果却显示,我国包括公共游泳场馆在内的体育场地“少得可怜”,平均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只有6.58个,人均仅为1.03平方米。而在日本,这两个数字分别是200个和19平方米。
难怪有论者质疑说,“如果我们包括公共游泳场馆在内的体育实施的供给是充裕有保障并且分布均衡的,农村的孩子们何以会一再选择安全风险极高的野外河沟下水”?
如果说统计数字太过抽象,那么,看看我们的周边,营业性游泳馆,且别说人满为患,济济一池,光那昂贵的门票费,已足以令外来工子女望而却步。至于江河湖泊等天然泳池,则由于管理滞后,而存在不少隐患。公益性游泳场馆,廉价游泳馆的缺失。让孩子无处可游,不得不四处野游,埋下溺水风险。
“外来工频频溺亡”,不仅是一个简单的安全教育问题,更是一个全局性的公共体育文化资源供给分配问题!唯有疏堵结合,孩子溺水惨剧,才能彻底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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