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早就明确要求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可在宿迁却出现了两个豪华的别墅小区。”日前,快报记者赶赴宿迁市湖滨新城,发现读者反映的别墅小区确实存在。宿迁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官员们为这些别墅戴上了“低层住宅”的帽子。而记者从湖滨新城的政府网站、夏阳银湖花园小区的宣传广告中多次发现,他们在对小区进行宣传时,使用的均是“别墅”这一词语,湖滨新城的政府网站上甚至出现了“独栋花园别墅”这样的“华丽”称呼。(2011年8月7日 《现代快报》)。
别墅戴上了“低层住宅”的帽子,不能不佩服宿迁人的聪明,是打擦边球的高手。宿迁规划分局李松介绍说,夏阳银湖花园、御湖澜桥挂牌时的容积率均为0.5,至今容积率并未发生改变。两个小区的用地性质均为一类住宅用地,国家相关部门虽然对用地进行划分,但是对于居住用地,具体怎么建、容积率等问题并没有定出相关的标准。
“别墅和一类住宅用地没关系。”当记者提及“别墅”这个字眼时,李松这样回答记者。两个小区的用地是一类住宅用地,建的房子属于“低层住宅”。“不管是分类用地还是房屋分类中,都没有‘别墅’这个定义,国家层面也没有人给别墅下定义。”李松说:“我们也想找关于‘别墅’的定义,来作为我们平时工作的依据,但是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包括宿迁地方上,对此都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标准。”
宿迁建设别墅其实也情有可原,试想连国家层面也没有人给别墅下定义,又凭什么说人家宿迁建的就是别墅呢?其实别墅也好,宿迁其他事情也好,处处都流露着“没有明令禁止都可以想、可以干”思想, 这种思想一直在传递给官员 “行事可以无所顾忌”的信号。
是谁给别墅戴上了“低层住宅”的帽子已不重要,在贫穷落后的宿迁,已建起来的别墅拆掉是不可能的,正如报道中所说,“土地在挂牌时的条件(确定的使用方式、容积率等)都是有导向性的,政府不可能没有考虑,开发商也不可能没有考虑,建别墅是双方心照不宣的。因此,这里面也不乏开发商和政府互相串通的可能性。”官员发展的心情可以理解,唯希望,宿迁的官员们,多一点法治,少一点人治,尤其是在改革思路、改革方法上,不要急功近利,不能再做违背社会和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荒唐事情出来,带领宿迁人民早日迈入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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