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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对网络反腐寄予厚望
www.fjnet.cn 2011-08-09 11:33  黎明 来源:东方早报    我来说两句

近期“我行贿了”等网站命运出现转折。据报道,目前至少已有四家该类型网站成功备案,开始合法化运营。

今年6月初,受印度网站“我行贿了”影响,国内先后出现数十家类似立意的论坛,其中几家一度受到不少关注,许多论者为其摇旗呐喊或建言献策。随后,此类网站大都不能登录,或遭遇关停危机,有的只运行10天就被关闭。

陡热暴寒,人心随之跌宕。此时“命运转机”出现,人们难免将此类网站与“反腐决心”再次挂钩。

其实没这么复杂。网站运营必须在工信部门备案,不经备案程序则不许运行,倡扬公众参与的公益性网站更是如此——只是这么简单而已。

前段时间,确有专业人士指该类网站“不合法”,主要理由为“检察院统一受理公民对犯罪尤其是职务犯罪的举报”。但略加掂量,即可察觉其两大谬误:第一,与“举报领域”的基本事实大相径庭,如是“垄断举报”为其他接受举报的机构所不容;第二,质疑、披露、探讨、批评之信息或言论发布,虽或可产生类似举报的效果,但和法律、行政上所指的“举报”并不等同,将“接受举报机构”与“信息平台”混为一谈,显然并不合理。

一些反腐宣示,对比实际中的反腐实效,确有较大距离;有关方面对民间自发的反腐信息极度敏感,也是实情。但是,如“我行贿了”的网站,对腐败根本构不成威胁。

中国大陆的“我行贿了”网站的办站思路和做法,并非“山寨”于印度。本土早已有之,且为数众多,只是网站名字不同。政府有多家反腐网站,社会“专业反腐维权”的网站另有一批,这些网站多无声无息一般,均难以曝出反腐猛料,罕见对反腐起到实际作用。

也曾有个别网站,由于披露某个腐败案件而让人留下印象,但这一时之风生水起的代价也大。

过去的经验证明,一般比较严重的腐败信息,都是由专门的反腐机构发现和查处的。网民的网络反腐,发现大问题的可能性不大,在这种情况下,反大腐败,网络通常无用武之地。网络反腐,在道理传播上有大功,但面对大腐败实际上无能为力。集全网之力,反腐大业尚不可期,添加几个微型个人网站,和没添加什么也差不多。

互联网上,反腐、揭黑和控诉性质的信息数不胜数。网上浩繁信息中,一个重要内容即“他受贿了”、“他们做坏事了”。反腐信息传播,技术上并不存在问题,问题是,上了网有没有人理睬,有没有来自反腐机构方面的积极关注。

某网站创立者说:“我相信用技术一定能找到一条反腐的道路的。说不定用人、用法律、用道德都无法杜绝腐败的问题,有一天会被技术手段成功解决的。”这说法,恐怕是技术经验和社会经验同时缺乏的结果。反腐的成功道路,无需寻求与开拓,已摸着石头过了河;而“杀腐软件”,本为权力制衡的社会机制,由网络技术乃至通常意义上的“科学技术”来解决权力腐败问题,可能性不大。

人们往往在波折和冷热交替间走向成熟和理性。“我行贿了”类网站的建立者们,纷纷更改签名,酝酿转型,有的还宣布“不再允许发布反腐举报内容”。同时媒体报道,此类网站“转机”之后,“再次上线访者寥寥”。

公众对反腐网站、网络反腐,不断“消减厚望”,持续“下调期望值”,这不仅是一个对“腐败形势”认识加深的过程,也是破除“工具迷信”,强化人文、体制和人为因素的过程。

(作者系自由撰稿人)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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