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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爱心基金”的现实意义
www.fjnet.cn 2011-08-15 15:47  林 萧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在中国红十字会捐款暴跌的情势下,河南省登封市11日宣布设立集体暨个人慈善爱心基金,民众只要捐出1元人民币,就能设立个人冠名的爱心基金。(8月12日中国新闻网)

受“郭美美事件”的影响,公众对慈善捐款机构的信任严重受损,据媒体报道,深圳红十字会7月份仅受捐百元,河南红十字会7月仅有一笔捐款,合肥红十字会6、7两个月均为空白。在一片质疑声中,河南省登封市出台规定,民众只要捐出1元人民币,就能设立个人冠名的爱心基金,此举可以看作是激励民众捐款、重建爱心渠道的新举措。1元钱虽小,但放在慈善机构遭遇信任危机的当下,1元钱的意义就远远超越它的数目本身,成为慈善机构重获信任、寻求“蜕变”的重要举措,因此“1元爱心基金”也需配套制度的完善,说到底,既然是爱心基金,就是要让民众捐得安心,慈善机构要用得放心。

“郭美美事件”后,各种批评和质疑声不绝于耳,不少人甚至认为应该取消慈善机构,对于以往慈善捐款都要“晒帐本”,对慈善捐款去向不明的要“问责”。最近的一个例子是,中国红十字会在舆论的谴责声中建立了捐赠信息发布平台,只要在该平台输入相关信息,就可以查询到捐款的数目及流向,捐赠信息发布平台完全是公众力量“倒逼”出台,尽管目前该平台的建设还不完善,但能让红十字会主动从“幕后”走到“台前”,接受公众的监督,无论如何也具有积极意义。不可否认,包括红十字会在内的慈善机构,自创办以来为社会慈善事业做出过贡献,但因为捐款数目、款项流向的不透明,缺乏有效的监督,这才导致“郭美美事件”的爆发。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慈善机构显然是不行的,那将意味着更多的需要求助者只能求助无门,正因为慈善机构的重要性,所以完善慈善机构的监管制度,使其朝着阳光、公益的轨道前行,这才是当前摆在政府及公众面前的重大课题。

回到“1元钱爱心基金”事件上,与以往的爱心基金相比,其亮点在于过去捐款要达到一定数目才能以捐款者名字命名,1元钱就能设立个人冠名的爱心基金,在一定程度上无疑能激发公众的捐款热情。现在的问题是,倘若“1元钱爱心基金”仍然与以往的爱心基金管理模式雷同,1元钱仍然会成为信任危机的导火索。再换位思考一下,倘若捐款人数众多,即使人人捐1元也会是一笔天文数字,因此,“1元钱爱心基金”的意义不在于捐款数目的多少,相关部门要做的是如何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配套制度,并主动接受公众的全程监督,如此才能真正使慈善机构重获新生,并得到健康、长远的发展。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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