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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疑犯住干部宿舍 民警咋就不怕养虎遗患?
www.fjnet.cn 2011-08-22 20:43  范子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干警收受贿赂,疑犯住进干部宿舍。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惠安县看守所原所长赵某金、民警成某辉等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8月21日东南早报)

惠安看守所窝案,仅被判罪定型的就有包括所长在内的六位民警,另有多人受到纪律处分,民警如此集中犯案,委实触目惊心。大肆收受疑犯贿赂,给其提供通讯等各种方便,致使多人在逃,身为民警如此枉法渎职,最终被依法制裁,自然是罪有应得。

有一个情节,让人看后禁不住心惊肉跳,受到疑犯家属贿赂后,惠安看守所民警对嫌犯真是关怀备至,竟然让他们住进民警、干部宿舍,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如此引狼入室、“与狼共舞”,堪称胆大包天,且不说失职、渎职罪过,难道他们就不怕这些嫌犯狗急跳墙,威胁到自己的性命安全?

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惠安看守所窝案,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反面典型,所长赵某金利欲熏心,以身试法拿原则、法律做金钱交易,为其他民警做出了丑陋的榜样,致使一大批干警卷入腐败窝案,这一沉痛教训也再一次警示我们,抓反腐倡廉,就必须从各级领导干部抓起。

有人认为,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惠安窝案无疑也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在打击违法犯罪的最后关口,司法干警被金钱收买,直接或间接地放虎归山,养虎遗患,不但严重损害了法治的威严,更给社会安定和谐留下了巨大的隐患,让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失去应有保障。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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