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丽江古城,北大教授王学明(化名)和高中生小丽(化名)邂逅,当晚就开房成为情人,两人年龄相差26岁。(人民网-《京华时报》)
一个是高中学生,渴望进走近北大,渴望跳出贫困过的农村,结果沦为情妇,没想到被请君入瓮,身陷囹圄。
一个是饱读诗书,风度翩翩,有名牌大学教授的外衣,有成熟男人的谈吐,略施钱财,始乱终弃,将自己的高中学生情人前途丧送。
悲剧事情的开始,是北大教授的情迷意乱,明知对方还是高中学生,实施开房,金钱引诱,让无知少女千里迢迢多次从云南赶赴北京,满足自己的肉欲;利用女方跳出农门对京城北大的景仰、因为贫穷对金钱的依赖,牢牢拴住了姑娘的芳心,而对姑娘的承诺,一次又一次落空,使之成为自己发泄肉欲的对象。不难看出,这不是什么情人关系,只不过是北大教授利用北大之名精心选择的一个召之即来,安全可靠的性伴侣而已。
当演艺界潜规则盛行之际,北大教授利诱女生对北大的崇拜,演绎的一出悲剧,无疑是另外一种“潜规则”,那就是文人的始乱终弃,只不过这个过程那位小姑娘一直怀着一种景仰而已,教授善于适时利用了对方这个心理,达到了自己可耻的目的。
悲剧不仅仅在这位高中生身上,当其父母得知这一孽情之后,并没有采取措施制止,这是一种什么心理?无外是一种“傍”的心理,这种心理在我们这个道德沦丧,法制恣意被践踏的熟人社会里很普遍。当官的也会去主动傍富人,女人傍大款就更普遍了,企图通过“傍”走捷径,捞好处,实在是社会的一种较普遍的灰色心理。由此可以看出这也是一个贫穷家庭的悲剧。
化名小丽的高中生,虽然有言语上的威吓,勒索意向,但她并没有实性的组织设施,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在整过的捏孽情发展中,小丽更多的是一种弱势和无知的状态,故事的结果固然可悲,小丽应该得到宽恕。相反这位北大教授,不仅要受到道德谴责,也要受到行政处罚,这么一位披着北大之皮,玩弄女性之实的“教授”应该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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