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猫扑网上一条“高中男女生交谈距离不小于60厘米校规”的帖子,引发网友热议。记者经采访核实,保定市某高中学今年新学生手册中“关于男女同学正常交往的规定”部分的第一条,确实要求学生:“除在正常教学、集会外,男女同学在教室、楼道、校园交谈,距离不小于60厘米;地点应选择在校内别人看得见、明亮的公共场所。”无独有偶。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月18日也曾报道,广西罗城高中一位副校长在讲话时,引用专家的话,要求“男女同学之间必须保持44厘米以上的距离”。一个60厘米,一个44厘米,男女生究竟该保持多少厘米距离,实在让人如坠五里云雾。
学校对男女高中生接触的距离,规定到厘米,并且具体到零头,可谓用心良苦。不管其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幼稚可笑,但目的十分明确,那就是预防学生早恋;出发点也是好的,即让学生集中精力完成学业,以不负家长、学校和社会的期望。但是,有一个十分明显的问题却被校规制定者们忽略了:这样的规定是否有可操作性?答案似乎不言自明。
在干部考察和某项工作考核中,常常强调要量化考核标准,以提高可操作性。然而,有些东西量化了,反而增加了操作的难度,男女同学之间需要保持多少厘米距离就是如此。以保定市某高中为例,规定男女同学交谈距离不小于60厘米,违规的由德育老师日常巡查和教课老师负责制止。对此,猫扑网上一名网友发了这样一条帖子:“高中男女生交谈距离不小于60厘米的校规你们伤不起啊!上学得带尺子啦”。“尺子说”,无疑有调侃的味道,但也是个实际问题。否则,男女同学之间的距离若是59厘米,抑或61厘米,不用尺子,老师凭借肉眼能判断得准么?更何况,男女同学都是大活人,老师说双方接触违反了校规,但他们迅速离开后死不认账,又无其他人证明,该如何认定?那最好的办法是学校购置远距离红外测距仪和红外长镜头摄像机了。
德国诗人歌德有一句著名诗句:“哪个少年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高中阶段的学生正处于青春期,随着身体的发育,会对异性产生朦胧好感,这是自然的生理现象,但有别于成年人恋爱,不应当把它当成洪水猛兽。“60厘米”校规,会限制男女学生之间的正常交往,在心理上产生压抑感,他们可能会在学校能管到的地方遵守,却在管不到的地方更渴望去尝试。当然,在如今的中学校园,确有一些中学生因为早恋影响到学业。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显然宜疏不宜堵。从家长讲,需要给孩子更多的家庭温暖,不能只关注孩子成绩而忽略其成长需求,要多地与他们进行内心交流,发现对异性有朦胧好感后应及时疏导,这才是预防早恋的关键。从学校讲,要充分利用学校心理教育资源,对学生进行性别教育和异性之间交往指导。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校制定校规,严明校园纪律,规范学生行为,无疑是必要的,但在对待学生早恋问题上,少做出一些“44厘米”、“60厘米”之类的让人匪夷所思的硬性规定,多加强教育疏导,其效果可能要好得多。
- 2011-08-2960厘米间距岂能成学生早恋的“防火墙”?
- 2011-01-26最重要的是对早恋的宽容
- 2010-11-22中学生早恋是应该受到惩罚的罪恶吗?
- 2010-01-18偷拍“早恋”
- 2010-01-18“偷拍早恋”:教师是“邻家特工”?
- 2009-08-26又见早恋凶猛
- 2009-08-23“制止”早恋,没法操作
- 2008-09-28“防学生早恋”还请慎用“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