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长沙县教师向媒体反映称,从去年开始,“捐慈善款”成了工资单上一项固定支出。长沙县慈善会会长彭三明在接受采访时说:“老师按道理觉悟是最高的,思想境界也是最高的,应该是扶贫帮困的先锋,不应该在乎这三四百块钱。”(《北京晨报》2011年9月1日)
参加工作十来年,参与过很多次捐款活动。有数额大的,有数额小的;有仪式正规的,有街头巷尾的;有官方举办的,也有民间自发的。但直接从教师工资里扣慈善款的新闻还是第一次看到。也算自己孤陋寡闻吧,因为这样的事湖南长沙县从2004年就开始了,并且是以县委县政府文件形式固定下来的。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财力范围献献爱心,捐捐款,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良知,应该发扬光大,但这种以文件形式在工资中强制性直接扣款的行为,让人心里很不舒服。不仅破坏了老师们对慈善公益事业的热情,而且让爱心奉献失去了最基本的意义。
一天一元钱,看似不多,但日积月累还是一笔很大的数。长沙县慈善会长说的教师不应该在乎这三四百元,有点说话不腰疼的感觉。钱,谁不在乎呢?“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况且,教师的工资虽然来源于财政税收,但那也是教师辛辛苦苦挣来的,打在他工资卡上的钱应该由他个人支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力强制性“帮”他支配。慈善事业是一项伟大的公益事业,应该建立在人们的自觉与自愿基础上,强制性的扣慈善捐款,已违背了教师们的意愿,这样慈善是一种伪慈善,与教师们在不在乎钱的多少无关,而与这种做法的正确与否有关。希望当地相关部门能够立即改正错误行为,将慈善事业挽回正确轨道。
还有几天就是一年一度的教师节了。尊师重教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很多地方党委政府在重视教育、重视教师方面取得了很多实实在在的成绩。但也有一些地方还只停留在口号上,做的都是表面文章,应该有的教育支出不支出,应该有的教育经费不拨付,倒是在捐款、扶贫、慈善等方面就时时处处想着教师了。当教师向媒体反映有关部门的错误做法时,还倒打一掌,说不应该在乎这点钱,这样的言语让很多人想不通!
湖南长沙县的这种做法已好些年了,想必也收了不少钱,但这些钱究竟用在了什么地方呢?会不会成为少数人的“慈善盛宴”?期待长沙县的上级部门在切实纠正这种错误做法的同时,认真查查这些年来的“慈善帐”,给捐款人一个明白,给社会公众一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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