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江苏南通大巴司机殷红彬驾车时发现一名摔倒老人,将其扶起,老人感谢他做了好事。殷红彬驾车离开后,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大巴撞倒一名老人后逃逸,而老人也坚称被大巴撞伤。最后,大巴监控系统所拍摄的录像,证明殷红彬确系助人为乐。
人们记忆犹新的是,南京彭宇和天津许云鹤救助老人反被对方状告撞人,双方各执一词,案情扑朔迷离。相比之下,殷红彬是幸运的,因为大巴监控系统所拍摄的录像,很快就还了他的清白。
对于在危难之际帮助自己的好心人,本该感恩道谢,这名老人却诬告对方撞倒自己。这种恶劣行为,不仅让做好事的人可能陷入官司之中,耗费大量精力和钱财,还可能浪费许多司法资源,更严重的是,将在公众中助长冷漠围观的意识,导致不少人因为种种顾虑而不敢出手助人。
一段时间来,冷漠围观的现象屡次发生。有抓小偷得不到旁人相助的,有临产孕妇被拒载的……就在殷红彬助人反被诬告的同一天,泉州市区津坂路红绿灯处,一位81岁的老太太过斑马线时,被一辆摩托车撞倒。然而,撞人的车跑了,围观的路人,却不敢上前搀扶。老太太呆了10多分钟后,才慢慢地起身回家。这样的场景多么令人心酸。
8月28日这一天,相距千里发生的两件事,其成因是有某种关联的。
每次冷漠围观事件的发生,总会引来一片舆论谴责声。宣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提高公民整体道德素质,是十分重要的。社会是一个整体,“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氛围的形成,对大家都有好处。假如有一天,自己或家人身处困境,多么希望有热心人出手相助啊!但助人为乐氛围的形成,要靠大家的热心参与。如果很多人都想自己不用帮人,等着别人帮,靠得住吗?因此,弘扬社会正气,人人有责。
但指有长短,人有善恶,以冤报德的事有时难以避免。因此,除了提高公民道德素质,还应形成扬善去恶的制度和社会氛围,为做好事的人解除后顾之忧。对做好事的人,都应给予物质奖励或精神鼓励,激发人们帮助他人的热情。而在事发现场的人,应尽己所能,或上前助一臂之力,或报警报医,或拍下现场证据,或在引发官司时站出来作证,这些都是对做好事的呵护,都为弘扬社会正气出了一份力。
对于诬告帮助自己的人,应有相应的惩罚措施。一些人将救助者当成肇事者,无非是想从中诈取一些赔偿金,这实际上是一种欺诈行为。倘若真相大白后,诬告者仅是道歉了事,那么违法成本就太低了。只有依法对诬告者进行追责,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他们才不会心存侥幸,颠倒黑白。同时,通过提高破案率,让人们相信,真正的肇事者终将会被抓到,嫁祸于人的缺德事绝不能做。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对贫困家境伤病者,给予必要的救济,减少想靠歪点子谋出路的人。
当然,也不能排除有的救助者本身是肇事者。他们救人是本该做的,这一点值得肯定,但为了推卸事故责任而隐瞒真相,其行为也应得到惩罚。
让诚信、热心洋溢在公众心中,让制度为做好事的人保驾护航,从而在社会上形成助人为乐的氛围,每个人的安全就更有保障,社会就会变得更加温馨、和谐、稳定。(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