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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打人事件又被标签化,悲哉
www.fjnet.cn 2011-09-09 08:49  李晓亮 来源:华西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该说的,都已说尽。类似丑闻仍一遍遍占据新闻头条,无力感让人沮丧。那些问题在胡斌案时,我们都已问过。比如胡斌承认肇事车辆曾多次改装、飙车,却一直未引起足够重视,直至惨剧发生;胡斌若仅按交通肇事罪论处,量刑只在3到7年之间,惩处力度有限。而李天一的无照、套牌、32次违章、改装、打人,乃至携带仿真枪,这些难道真的必须在酿成更加不可收拾的惨祸后,才能让有关监管执法部门,如梦初醒,姗姗介入?

一个15岁少年打人事件,本该案情清楚,执法明晰,而不用在网上舆论中发酵成如潮巨浪后,才引来迟到的重视。如果办案执法中,一切社会规则和法律规章,都是对事不对人,从不看碟下菜,或就很难孕育出那么多“我爸是××”式无知无良无畏的狂妄之徒。如果没有这种社会习气,不管是李刚的儿子还是李双江的儿子,闯祸惹事后,也都只能认罪服法,敬畏制度,而不是大嘴一咧,雷言迭出。

所以,别一出事,总苛求李双江和他的儿子要比别人的道德系数高多少,道德从来只能自律而非他律。在一个法治社会,法律才是唯一准绳,而不是爹爹——不管你爹姓“权”、“星”还是“财”。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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