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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院院士”剽窃戳穿多少“脓包”?
www.fjnet.cn 2011-09-15 16:58  叶祝颐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9月13日,方舟子微博说:“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季伦、陶益寿、林培、祖康祺等6人实名举报:原北京农业大学(现中国农业大学)校长石元春在任期内利用职权窃取他人治理黄淮海盐碱土的成果,当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骗取国家和省部级多项奖励以及陈嘉庚农业科学奖和何梁何利农业科学奖。” (9月14日《现代快报》)

从《晶体杂志》一次取消井冈山大学70篇造假论文,上海交大教师杨军举报同事剽窃被解聘,到大学校长、院士身陷剽窃门,再到最近“千人计划”入选者王志国因两篇论文造假,被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关闭实验室。近年来,学术造假、学钱交易的事情屡见不鲜。如今,原北京农大校长与“三院院士”石元春也被昔日同事实名举报窃取他人成果骗取奖项与荣誉。“三院院士”充斥虚假水分,学术腐败层出不穷,令人唏嘘不已。

尽管教育部多次重申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但是,从现实来看,教育部与高校、科研机构对学术腐败的惩戒力度明显不足。许多高校、科研机构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轻描淡写,根本没有做到“零容忍”。即使迫于舆论压力,被动处理学术不端事件,也多把问责的板子高举轻放。比如,0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发布过两则学术处罚公告。武汉大学教授艾勇和中国民航大学教授张连顺因抄袭他人论文成果被通报批评。但是,两人所在的学校并没有采取任何处罚措施。抄袭的教授还是教授,他们并没有承担足够的学术不端成本。

再比如,武汉理工大学校长周祖德涉嫌抄袭的论文属于师徒二人共同署名。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帮助学生杨伦发表造假论文。浙江大学声称“院士课题组造假行为系贺海波个人所为,与李连达院士无关”。高校把校长、院士学术不端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校长、院士轻松“金蝉脱壳”,高校整治学术腐败底气何在?

除了明目张胆地学术腐败以外,一些学者教授忙于社会事务、忙于创收,在校外讲学、走穴,忙得不亦乐乎。一些导师担任多种社会职务,或者在外兼职。导致搞科研、进课堂的精力被大大挤占,剽窃科研成果,对学生放羊的导师不在少数。

当前的高校科研生态不健康,高校行政化、学术权力化倾向也比较突出。某些领导本身就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查处学术造假事件,一来底气不足,二来担心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治理学术腐败往往是锯箭疗伤。由于没有第三方展开独立调查,自查自纠式的学术问责之刀根本削不了内部人学术不端的把。这一点,从某些大学对校长、院士学术不端的暧昧态度上可得到佐证。石元春涉嫌剽窃他人科研成果已是往事,但是由于石元春担任校长职务,当时根本没人去挤这个脓包。

清华大学老校长梅贻琦说,“大学之谓,非大楼也。”现在大学房子越盖越豪华,但是教授越来越不像教授,大学精神不断沦落,象牙塔弥漫学术腐败氛围。高校、科研机构担负着传承文化、开启民智的职责。院士都学术道德失守,不仅有辱学术尊严,还会误导学术风气。韩愈说,“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授除了教学生学问外,更有义务教他们做学问的道德。自身学术不端的教师如何道貌岸然给学生讲学术道德?再说,剽窃的教授还是教授、院士还是院士,还有多少人在乎学术道德呢?

有人说,“学术腐败正在毁掉中国学界的声誉”。 在美国,如果教授有学术不端行为,小则申请不到研究经费、丢教职,大则学术生命就此终结。完善学术道德规范,给教授们戴上学术道德紧箍咒,无疑十分必要。但是单靠学术道德约束与高校、科研机构自查自纠非治本之策。要清除学术不端流毒,相关法规制度建设要同步跟进。譬如,建立第三方学术道德调查机制,把学术不端行为从道德规范上升到法律层面,避免学术不端只违规不违法。只有对学术腐败刮骨疗伤,真正做到“零容忍”,才有望铲除学术腐败现实土壤。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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