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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私拉电网是一面镜子
www.fjnet.cn 2011-09-29 07:18  孙梦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市民张小姐向媒体反映,徐州泉山区凤鸣路某小区的业主们为了防盗,在住宅小区的水泥围墙上安装了两米多高、周长近千米的“电网”,电网距离地面只有七八十厘米,附近居民对此很担忧。(9月28日《都市晨报》)

从报道中,我们发现这样一个“细节”:该小区拉电网是居民集体商议的结果。居民之所以心齐,显然是因为被偷怕了,小区经常发生盗窃案件,今年春季一个晚上三家业主家被盗。得到了居民的拥趸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今年5月请一家公司专门架设了这道“马其诺防线”。

对于居民自发组织防盗,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今年初,浙江台州某行政村因为盗患猖獗,也曾自发集资修了一道城墙将村子“围”起来。这些原始防盗措施的确“很安全”,别说是小摸小偷,恐怕连拉帮结派的黑社会组织也敬而远之。这一下,小区的居民倒是高枕无忧,过起了安安全全的好日子,只不过周遭络绎不绝的行人和车辆倒是开始提心吊胆起来,两米多高、周长近千米的电网可真不是闹着玩的。因此,出于公共安全考虑,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条例,理应责令其拆除。

然而电网可以拆除了,但留下的思考却不能终止。居民不可能没有一个不懂治安法,之所以拉起电网,显然是对社会治安状况的万般无奈之举。如果小区治安打击到位、综合治理到位、教育引导到位,居民们还会去私拉电网吗?如果公共安全要靠居民去自我保障,很显然,必然是公共安全和治安管理部门的失职与缺位。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小区的这道电网倒不失为一面镜子,映照出有关部门的工作不足。

所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社区治安靠一道电网可不行,有关部门应以此为鉴,加大工作梳理、措施整改力度,是不是还有哪些工作没有到位、没有做好。社区管理部门应尽快敦促小区成立居委会和物业公司,改变该小区没有治安巡逻的自治状态。综治、公安部门继续加大基层治安管理力度和现代技防推广力度。惟有如此,才能让居民有社会安全感和生活幸福感,才能真正保障和改善民生。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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