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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置民间借贷于监管之外
www.fjnet.cn 2011-10-11 11:11  侯文学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期,温州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导致90多家中小企业老板“跑路”的新闻,尽管这不过是温州40万中小企业的一小部分,但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为防止多米诺效应,温州市政府紧急出手救市,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也于10月4日亲赴温州,要求政府明确将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加强对中小企业民间借贷的监管和引导,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高利贷化倾向,妥善处理企业之间担保、企业资金链断裂问题。

温州模式一直被作为民间金融的试验田和榜样,规模庞大的民间借贷为温州的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途径,也使温州一度辉煌。然而,随着全球经济衰退加之西方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以生产密集型和出口导向型为主的温州中小企业经营遭遇困境,中央从宏观调控出发紧缩银根,则使中小企业再遇贷款难,不得不更加借力于民间借贷。温州中小企业平均盈利水平不过3%~5%,按照温州中心支行公布的数据,民间借贷利率平均为23~24%,但实际上在30~40%之间,高的达70%、80%、100%,最高的达到180%。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出台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性质就变为高利贷或非法集资,已经触犯法律。如此,温州一些在民间融资的中小企业难以为继,也就在所难免了。

有关资料显示,全国民间借贷规模在3.8万亿。温州中心支行上半年进行的一次调查显示,温州民间借贷市场规模为1100亿元。而里昂证券的民间借贷调研报告,温州民间未偿贷款总量可能高达8000亿元到10000亿元(包括银行贷款),由于一些本地企业开始破产,估计今年有10%-15%的未偿贷款将会变成坏账。

由于民间借贷长期处于放任自流、无人监管的地下状态,致使民间借贷与高利贷、非法集资相互混杂,民间金融乱象丛生,实际上“温州现象”是存在于全国各地的普遍问题。民间借贷的狂潮已经从两年前的苏浙等沿海地区扩展到山西、内蒙古等内陆地区,从制造业企业扩展至商贸流通企业乃至普通家庭,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全民放贷”之势。被称为“宝马县”的江苏省贫困县泗洪县,95%的家庭放高利贷,金额达到几十亿的规模,许多人筹集到资金后,并非用于投资实业,而是大肆挥霍,用于买豪车、赌博,资金链断裂后,难以收回的资金在3.5亿元左右,使许多家庭放出去的贷款打了水漂,生活陷入困境。被称为“鬼城”的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也出现了“家家放贷”的“繁荣”景象,许多在北京、大连等地工作的白领,甚至放弃高薪工作,回到鄂尔多斯老家靠放贷“发财”。然而,等待他们的可能不是巨额回报,而是血本无归。

民间融资市场放任自流、缺乏监管,存在着巨大风险,极容易导致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而倒闭,进而使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还会诱发企业将资金投入民间金融市场,导致“实体经济空心化”,形成资本泡沫,而搅在其中的高利贷和非法集资不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则容易引发犯罪和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数据显示,2005年至2010年6月,我国非法集资类案件超过1万起,涉案金额上千亿元,每年以2000起、集资额200亿元的规模快速增加。这无疑是个危险的倾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民间借贷作为银行资金的有益补充,对推动中小企业、个体经济、农村经济发展、活跃资本市场发挥着积极意义,无疑有存在的必要。既然允许其生存发展,就应该通过立法加以规范。人民银行早在3年前就提出了要给民间借贷一个合法的身份,但由于与现行一些规则存在矛盾和冲突、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难以界定、谁来监管等问题始终难以定论,至今先关法规没有出台。时至今日,民间融资市场的风险开始显现,不能再继续放任自流了,相关立法的出台已势在必行。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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