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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还是不救”不应成为一个问题

www.fjnet.cn 2011-10-20 09:06  郁潇亮 来源:新闻晨报 我来说两句

人性的冷漠再一次刺痛了中国人的心灵。佛山两岁女童小悦悦被车撞后,十八路人吝施援手的行为通过视频的传播,无疑放大了公众的痛楚感。舆论重压如山,广东省政法委、社工委等十多个部门随即开展“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大讨论,并发布信息,问计于民,征求救济机制、奖惩机制方面的意见与建议,意见或会成为广东省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

见死不救无疑应受谴责,但谴责显然不能解决这一问题。小悦悦的遭遇在媒体报道的过程中,一再与“彭宇案”的后果直接挂钩,从而形成了社会的群体性焦虑,这也是对十八路人的谴责在第一时间达到高潮的前因。但可以被大众追溯的是,仅仅在一两个月前,关于扶助老人的讨论余音依然绕梁未去,这又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强化了谴责“见死不救”的舆论力度。而需要指出的是,之前被置于道德审判席上的是忘恩负义的受助者,而此次则是袖手旁观的潜在施助者,这两者恰好构成了道德事件中的两个方面,令讨论的对象在维度上得以圆满的同时,又在逻辑上达到了完备。

如果把所有参与讨论的个体置于类似的道德事件中,无疑将会对其本身形成一种煎熬。若身处路人角色,见义勇为的话,则并无法律的强力后援,拂袖而去的话,又将受到“心中道德律”的拷问;若将自己置于求助者角色,当然第一愿望便是他人勇施恩惠。而这一切,其实都是人性“趋利避害”的本能在不同处境中的分别演绎,只是在万千变化的事件中,每个人的选择在自身道德的驱使下表现不一而已。

公共道德的困境是所有社会成员个体道德困境的集合,其底线随大部分成员的共同选择而产生变化。但从一系列的道德事件后的舆论来看,中国的道德困境实乃法制之困。无论是对构陷义举者的谴责还是对冷漠旁观者的声讨,都可视作公共道德“向善”的内在需求,也是促进填补法制漏洞的磅礴呼声。可以说,百姓早在官方发动大讨论之前,心中已经充分对此类道德困境进行了价值取舍,若说广东省有意“问计于民”的话,更应翻看此前已经形成热点事件的案例,从中研习并作为决策依据的一部分。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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