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票记录,真的无法“核查”吗?
www.fjnet.cn 2011-10-21 11:32 陈凤庚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周先生乘坐动车来厦出差,却在出站时发现车票不见了。让他纳闷的是,如今实行实名购票,他依然被要求补票。“为什么不查查我的购票记录?”前天,周先生反映了此事。(10月20日东南网) 车票和其它钱物一样,被盗或丢失是难免的。在出站口检票时,才发现车票不见的周先生,要求检票员“帮助检索购票记录”,却无人理睬,要求补票。我们不禁要问:购票记录,到底能不能核查? 厦门火车站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我们目前的系统还没办法通过身份检票进行操作”。其实,旅客并不要求你们进行多复杂的“操作”,只要核查一下购票记录就行了。 动车实名购票制度自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所谓“实名”,就是“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同一乘车日期只能购买一张同一车次实名制车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任何人的身份信息究竟有无购买车票,是一目了然的。否则,实名制岂不形同虚设?如果无法核查,那么“黄牛”在始发站多次“补票”,不同样能如愿以偿吗? 同样是实名制,民航可以出示购票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即可进场登机。同样是挂失,银行可以在银行卡丢失后,根据系统记录花工本费补卡,凭什么实名制火车票丢了就是真没了,要乘客全额重新购票呢?非但如此,还要加收手续费。难怪周先生“感到权益没保障,实在很心寒”。 曾有律师指出,乘客和火车站之间是一个合同关系。实名制购买后,合同即生效。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即便是车票丢失了,但是双方合同关系的实质并没有解除。那么合同双方就应该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也就是说,即便是乘客将车票丢失了,铁路部门也应该按照实名制购票记录,履行自己运送旅客的责任。丢失车票的周先生如果不补票,难道要将其返回原来的车站? 服务好坏,源于细节。据说实名制火车票挂失办理流程“正在研制”。“成功后”乘客遗失实名制火车票的,有望通过正常挂失的办法补回。这样的服务,与乘客的要求显然慢了半拍。挂失流程,并非什么高新技术,银行已实施了若干年,铁路部门还在“研究开发中”,怎不让人望眼欲穿。铁路部门只有把服务做细做好,才能顺利推进“实名购票”改革,从而赢得乘客的信任和赞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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