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性侵案别拿“禁酒令”转移视线
www.fjnet.cn 2011-11-02 10:28 王琦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四川蓬安县安监局女公务员网上举报称自己醉酒后被县残联理事长性侵。对此,蓬安县政府新闻办称县残联理事长涉嫌犯罪,县纪委已对其立案调查,警方已对其执行逮捕,并暂停案件另一当事人县安监局副局长职务。县纪委今后将就是否出台公务员“禁酒令”,广泛征求意见。(11月1日《华西都市报》) 堂堂县残联理事长性侵醉酒女干部,此事经媒体报道后,舆论一片哗然。蓬安县政府第一时间做出回应,表示将严肃处理,如是雷厉风行的态度值得欢迎。不过,当地纪委拟就此出台公务员“禁酒令”,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就令人看不懂了。 “酒”这个神奇液体,的确让人又爱又恨,酒后驾车不知导致多少家庭阴阳两隔,“酒后失德”、“酒后乱性”等更是可以瞬间把天使变成魔鬼。但要是把残联理事长性侵女公务员归结于“都是酒精惹的祸”,恐怕酿酒术的发明者“酒圣”杜康,也要穿越回来喊冤叫屈。据此逻辑推断,今后如果发生了官员持刀行凶案,岂不是还要禁止公务员使用水果刀?这显然是荒谬的。 酒本身并没有原罪,小饮怡情,大饮伤身,关键还取决于人的因素。只要个别无良官员们丧失了人伦天性,僭越职业道德的底线,漂亮的女下属很难避免成为“砧板上的鱼肉”。在本案中,残联理事长是用酒把女公务员灌醉满足自己的兽欲,但换了别的工具,比如安眠药等,一样能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退一步说,即使有了禁酒令,上级领导在周末非工作日期间邀女下属赴宴,又有几个能推脱的掉。君不见,许多女下属就是给领导陪酒期间“因公殉职”。 依照我们的经验判断,“当事人爆料——有关部门介入处理——建立长效机制”是许多舆论监督事件演变的“三部曲”。如今,面对女公务员酒后被领导性侵的恶性事件,蓬安县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加强干部队伍管理,而是讨论出台“禁酒令”的必要性。这颇有些“护犊子”和转移公众视线的味道,强奸案引出禁酒令,潜台词无非在说明“领导还是好领导,只是酒后失德而已”,从而为自己的用人失察、管理松懈进行开脱。 这并非杞人忧天。事实上,此案发生于10月19日中午,当晚受害者就向蓬安县刑侦大队报警。然而,直到24日受害者在网上实名举报,31日媒体报道后,当地有关部门才出面回应。从19日到24日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是什么迫使受害者不惜实名举报,以牺牲个人隐私的方式来为自己讨回公道,耐人寻味。说到底,网络实名举报“被性侵”,也属于“闹大维权”,通过引起媒体和舆论关注,监督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同时,也为自己防范可能的打击报复。 不管当地有关部门愿不愿意,这件令人震惊的官员性侵案,已让蓬安这个川东北小县城置于风口浪尖。捂盖子的鸵鸟思维,和转移视线的“头痛医脚”,都是要不得的。唯有严肃处理犯罪嫌疑人,举一反三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管理,以刚性制度重树干部形象,以严厉问责保障官员素质,才是广大公众希望看到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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