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两学生互扇300耳光打了你我他的脸

www.fjnet.cn 2011-11-10 15:09  毛开云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仅仅因为坐校车迟到几分钟,广州荔湾区芳村一所农民工子弟学校的两名五年级学生就被老师要求互扇耳光长达3分多钟,记者粗略统计,两人互扇近300个耳光。其后,年轻教师说了几句话后,突然一记巴掌狠狠地甩在其中一名学生脸上,然后又一巴掌,似乎不解恨,又狠狠地补上第三巴掌。目前,打人老师已被学校辞退。(11月10日《河南商报》)

教育法和教师法规定,老师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老师对学生严格要求是对的,但打学生就是错的;命令学生互扇耳光,更是错上加错,这是典型的“变相体罚”。本次事件中,当学生被罚互扇耳光后,老师还嫌力度不够亲自补扇,那就更是让人匪夷所思了。笔者无法探究更深层次的老师的“巴掌”问题,仅就浅表层次的“学生互扇耳光”谈谈个人看法吧!

学生互扇耳光,至少会带来两个方面的不良后果:第一,会给所有学生留下“老师鼓励学生打人”的深刻印象,为学生养成不良人格埋下祸根;第二,互扇耳光的学生除了身体受到伤害外,其心灵也会受到创伤,会给孩子造成自卑的心理阴影,对其今后的发展也很不利。由此看出,这300个耳光不仅扇在了两名同学的脸上,也扇在了所有同学的脸上。

孩子乘车迟到,老师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动辄扇耳光,而且是要求学生互扇耳光,一扇就是300下,老师的这种教育方法实在简单粗暴,甚至可以用野蛮来形容,学生、家长和所有人都很难接受。尽管这是老师“激动”之下作出的行为,但这种行为绝不是一名教师应该该有的行为。所以,这名老师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代价——被学校辞退。这样看来,这300耳光扇在了当事老师的脸上——丢脸丢人还丢工作。

教育法和教师法实施了这么多年,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口号喊了这么多年,当下依然有动辄扇学生耳光、灌学生的小便和大便之类的事情发生。文中的当事老师绝不是个例,在不少学校尤其是偏远的学校还比较常见。从这个角度说,这300个耳光不仅扇到了每一位教师的脸上,也扇在了当代教育的脸上。

再往深一个层次说,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成的今天,法制意识在不少教育者身上都还如此淡薄,就更不用说受教育者和普通百姓了。普法路长且艰、任重道远,所以还应该说,这300耳光扇在了全社会每一个人的脸上。假如全社会都能被这300耳光扇醒,那将是教育之福、人民之福、社会之福!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