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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对电信巨头反垄断调查抱太高期望

www.fjnet.cn 2011-11-11 20:35  何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1月9日,央视报道,国家发改委已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反垄断调查,两家企业涉嫌宽带接入领域垄断问题。发改委反垄断局副局长称,电信和联通合在一起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若垄断事实成立,两家企业或遭数十亿元巨额罚单。(11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

《反垄断法》出台4年来未开出一张高额罚款,发改委对电信业巨头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两大公司就宽带接入业务进行反垄断调查,让公众看到了反垄断执法的一丝希望,认为两大电信巨头这次在劫难逃,必定领取首长反垄断高额罚款。不过,笔者认为,公众不要对电信业巨头反垄断调查保佑太高的期望,不管最终结论两大电信巨头垄断行为是否成立,有一点可以确定,就是最后的处罚不会太重,甚至是无处罚或者干脆就是垄断行为不成立,,对行业格局调整更不会产生太大冲击。

事实上发改委对电信巨头进行反垄断调查并非现在才开始,早在两个月之前国内的部分行业报就报道了发改委对电信巨头进行反垄断调查的新闻。但是两个月过去,发改委不但没有向公众公布电信巨头反垄断调查的结果,相反靠领导对媒体放话,正在调查,言外之意其实就是发改委调查两个月毫无结果。然而,众所周知,电信巨头垄断行为其实很好调查鉴定,根本花费不了两个月时间。仅仅各地电信公司实行的接宽带就必须安装固定电话的“宽带+终端”的捆绑销售模式就能定性为违反反垄断法条款的事实。换言之,反垄断执法机构领导通过媒体放话实质上是寻找公众和舆论支持,为反垄断调查和执法增加力量,因为目前进行的反垄断调查遭遇了压力和阻力,这个压力和阻力可能仅仅依靠他们的力量无法化解,只能寄希望于公众和舆论的力量。

实际上不管是电信巨头形成的垄断地位,还是电信巨头在业务中的垄断行为,根本原因在于行政垄断,很多垄断性商业行为是得到了行业主管部门的许可和审批通过,甚至有的就是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再者,退一步说,纵然发改委认定电信巨头在宽带接入业务上涉嫌商业垄断,但是开罚单有难度,因为目前的行业法律对于电信巨头的商业垄断行为提供了保护,用法律形式规定和保障了电信巨头的商业垄断行为,而且这种保护商业垄断行为的行业法作为特殊法在法律效力上更优于作为一般法的《反垄断法》,《反垄断法》要让位于行业的“垄断保护法”。可以说,电信巨头长久实行垄断行为,根在反垄断执法机构与电信管制机构之间存在管辖权冲突。换言之,这种管辖权冲突也就决定了电信巨头的垄断行为难定论,更难开罚单。

笔者认为,打破目前电信巨头的垄断地位和消除垄断行为,一方面不是简单开展反垄断调查,开出罚单,而是全面放开电信通信领域市场,放宽外资、民营资本进入条件,不应以通信安全为由杜绝外资和民营资本进入。另一方面完善和理顺电信业监管机制,消除管辖权冲突,行业部门监管让位于反垄断部门监管,而不是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优于反垄断部门执法。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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