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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骗保”现象须综合治理

www.fjnet.cn 2011-11-21 16:08  侯文学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清退8971名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甘肃省银川市金凤区民政部门也在全区共清理出城乡“假低保”1881户4068名。对这种“骗保”现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制。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为了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只是针对那些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城市居民提供资金和实物。然而,却有一些不具备条件的或早已脱贫的人,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冒充低保户,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待遇。这种现象,不仅在齐齐哈尔市、银川市金凤区存在,全国各地具有相当的普遍性。2010年,江西省政府共清退不符合享受条件低保对象14.7万人;今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低保户进行清理,仅该市石拐区一区8200名低保户中,就查出404人拥有两套住房……低保造假行为令人眼花缭乱,有的重病大病已去世,有的已退休享受社保,有的子女毕业已参加工作,还有的找到工作生活已得到改善,甚至有的夫妻为了骗领低保制造假离婚,有一对“低保户”夫妻名下竟然拥有6处房产。

“骗保”现象若得不到有效遏制,会带来诸多危害,最直接的危害是破坏低保制度,使本来不应该享受低保的人发了一笔不义之财,而一部分真正应该享受低保的贫困人口却享受不到低保待遇,这在客观上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另一个危害是浪费了财政资金,亦即纳税人的钱。今年7月至9月,在河南省集中开展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中,仅沈丘县、泌阳县、舞阳县、许昌县等五县就取消约4.35万人次低保资格,涉及经济额度近5000万元。在全国,无疑是一笔惊人的数额。让不具备低保条件的人享受低保,无异于助长懒汉思想。

“骗保”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进入、退出机制和程序设计粗糙,低保户家庭信息难把握,有关部监管不到位,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对骗保者惩罚力度不够,等等。经济学家孙飞博士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根除假低保现象,必须加大立法与制度建设,同时强化监管,对骗保者、滥用职权者与渎职者,提高违法犯罪成本,从根本上杜绝骗保苗头的产生。郭簃教授在分析低保造假和骗保盛行主要原因后,建议从三方面入手:首先,须整合各相关执法部门的信息资源,构建涵盖低保对象所有相关情况的动态信息数据库,并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其次,加大对于骗保者的惩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在经济和信誉方面对其进行严厉惩处;最后,根据相关法律追究其诈骗的刑事责任,绝不姑息。他认为,只有从多个链条和环节入手才可能真正杜绝低保造假的可能。郭簃教授的建议,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思路。

1993年6月1日,上海市政府宣布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由此拉开了中国社会救济制度改革的序幕。1999年,这一制度在全国普遍实施,近年来,这一制度已由城市发展到乡村,保障标准逐年提高。实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加强社会建设的民心工程。好事就应该把它办好。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采取综合治理措施,遏制住“假低保”的滋生和蔓延。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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