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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要做反就业歧视的领头雁

www.fjnet.cn 2011-11-22 08:44  毕诗成 来源:华西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11月20日,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发布《2011年国家公务员招考中的就业歧视状况调查报告》。报告称,调查的2011年国家公务员近万个岗位,全部存在健康歧视和年龄歧视,此外招考还在性别、户籍、地域等方面存在歧视性要求。

公务员招考的就业歧视,只是冰山一角。《新京报》去年的一项调查中,近九成网友认为“遭遇过”就业歧视,近九成网友认为就业歧视“严重”,近九成网友在遭遇就业歧视时的选择,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另寻单位”。这种歧视因为司空见惯,已经制度化、规范化,已进入不被检省的“集体无意识状态”。

公务员招考被称为“国考”,其一举一动,都有强烈示范效应。现在被揪出大量涉嫌歧视的条款,实在令人汗颜。但此事积极意义在于:督促各级部门,在民众的觉醒与期待面前,对就业歧视从“无意识”转为“有意识”,从“无作为”转为“有作为”,从“歧视惯性”转为“反歧视惯性”。

如果不是专业报告指出,很多歧视条款我们并没意识到:比如报考年龄限定35岁,某些岗位规定“不招女性”,某些岗位要求“相貌端正、身体匀称”,某些岗位只要“城市户口”……这些就业门槛,造成了职业壁垒,令一些不重要因素成为左右就业的关键,甚至沦为暗箱操作的“抓手”,这与鼓励人才自由流动的原则背道而驰。但由于没有共识,很多不合理要求还能找到正式文件规定来“撑腰”,导致被歧视者毫无博弈能力,绝大多数人不是“依法维权”(有时无法可依),而是无可奈何地“另寻单位”,惹不起还躲不起?

歧视这回事儿,你越躲,它越多。“就业歧视”被视为开明社会的“全民公敌”,若任其自由蔓延,愈演愈烈,人人都会成为受害者。排就业歧视的雷,第一步是发现地雷所在。公务员招考被揪出来当“靶子”是个难得的契机——它有助于大家用“放大镜”发现每一个不该容忍的

歧视条款,让大家加深反就业歧视的意识;它有助于我们看清反就业歧视的紧迫性;它有助于我们解剖这个标本,从此寻求治理就业歧视的路径。

反就业歧视,一是改变社会观念,以更包容的心态认识就业,减少所有不必要的门槛;二是廓清所有涉嫌歧视的行为,建立基本的就业公平共识,消除法律的模糊地带;三是建立诉求、维权等救济渠道,加大问责力度;四是主管部门树立反歧视意识,主动听取社会呼声……虽然对于行政干预会不会影响企业用人自主权,还存在争议,但对于国家公职人员的招录,不应该有这种顾忌——消除所有歧视门槛,实现公平公正,就是其大善。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很多就业规定都是参照“国考”标准制定的,如果国考里涉嫌歧视的规定比比皆是,我们就无法理直气壮地对社会其他领域的就业歧视当头棒喝。我们更需要通过事前监督、事中监督等手段,建立有效的干预机制,实现“制度性反歧视”。这注定是一个与观念为战、与惯性为战、与特权为战的过程。为公平公正、为民众民生的“战斗”,没什么丢面子的;只有我行我素、停滞不动,才是权力的傲慢与歧视的丑陋。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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