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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饿死老母,当启动司法程序

www.fjnet.cn 2011-12-05 07:11  胡艺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2月1日,一则题为《武平公务员饿死九旬老母》的帖子,被数十家网站转载。据称,帖中老太是福建武平某局公务员钟某的母亲,因家庭纠纷,儿子将母亲活活“饿死”。记者获悉,帖子中所称的钟某确实是该县某局的工作人员,但并非公务员。当地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12月2日《海峡都市报》)

将母亲活活“饿死”!世界上竟还有如此逆子?看着老太太躺在凉席上瘦骨嶙峋的图片,我相信每个有良知的人都会愤怒!乌鸦反哺,羔羊跪乳,动物尚且懂得感恩父母。儿子“饿死”老母,天理难容,禽兽也会鄙视。

一个人从呱呱坠地到长大成人,成家立业,父母需要花费多少心血与汗水,是无法用物质来衡量的,父母的养育之恩值得子女用一辈子来报答,用真心去感恩。一首“常回家看看”曾让多少人为之动容,我们是否会想到自己对父母的愧疚之情?是否会想到自己垂垂老矣之时,谁来关心我们?给父母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让老人安度晚年,是为人子女的基本道德,也是法律的刚性要求。钟某作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如此虐待自己早年守寡的母亲,如何指望他服务民众?钟某的行为不仅与公职人员的身份极不相称,而且丧失了作为子女的起码道德廉耻。尽管当地有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医院诊断证明上列明老人“重度营养不良”,但是从9月底案发至今已经过去两个多月时间,有关部门也没有查处个子丑寅卯,更遑论处罚钟某,其调查诚意与工作效率让人不敢恭维。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钟某“饿死”九旬老母的行为如果属实,钟某不仅要受到道德舆论谴责与纪律处分,而且触犯了法律,理应进入司法程序。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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