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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住院后交钱”是医疗服务的常态回归

www.fjnet.cn 2011-12-13 10:07  蔡方华 来源:北京青年报 我来说两句

医疗保障制度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最终“秘笈”,公益性是确保医院向病人敞开大门的先决条件,医患矛盾的解决要立足于人道和人性的医疗服务制度等。“先住院后交钱”为人们昭示了一种互信和共赢的医患关系前景。

据新华社报道,邯郸市传染病医院实行“先住院后交钱”服务模式之后,病人满意率有了很大提升,医院的服务质量有了很大提高,更重要的是,医患关系得到了明显改善。该模式推行两个多月来,没有一例病人因为服务质量不满意而拒绝付费,医院的入住率则不断升高。邯郸市卫生局已经决定,“先住院后交钱”的举措在开发区医院等几家三级医院扩大试点范围,并逐渐向全市推广。

邯郸市“先住院后交钱”的做法,基本取材于山东兖州“先治病后交钱”的改革经验。按照这两个地方的规定,享受“先住院后交钱”的病人须满足几个条件,如病情危重、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等。有了覆盖广泛的医疗保险制度的“托底”,医院的费用风险降低到完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此外,在新医疗服务模式下,医生开大处方、高价药的现象大幅减少,医疗服务费用基本实现透明,很少有病人因为不满意而违约。邯郸和兖州的两家试点医院均未出现病人逃费的案例,这充分说明,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病人及其家属“蛮不讲理”的情况基本可以避免,医患纠纷自然也就消失了。

“先住院后交钱”并不是什么离奇的举措,实际上,它恰恰应该是医疗服务的一种常态。在医疗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情况下,病人还未入院,先要交纳一大笔押金,这种做法的假设前提是病人有可能逃费,而医院的经济收益必须得到最可靠的保证。但它也带来了诸多负面效应,一是过度医疗的现象往往由此发生,二是高门槛让部分病人放弃了必要治疗,更严重的是,它在医患之间树起了一道互不信任的藩篱,最细小的矛盾也可能引发某种冲突。病人因不能交纳押金而踯躅于医院门外的情景,经常会加深公众对医疗制度的不满情绪。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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