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罪恶“潜伏”在娱乐圈里?
www.fjnet.cn 2011-12-16 11:47 郭杨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一个在30多部电视剧中,扮演了形形色色角色的演员,真正的身份是一个潜逃了13年的逃犯,他的真名叫吉思光。他的经历已经超越了编剧们的想象。12月13日上午,齐齐哈尔市警方追逃组将潜逃13年的袭警抢枪逃犯吉思光押解回齐齐哈尔。(12月14日《生活报》) 热播剧中的角色、出演过多部电视剧的演员,竟然是潜逃13年的逃犯——与其说这个消息令人震惊,倒不如说这个讽刺很无情——那些缉凶的警察,到底是怎么明察秋毫的?围绕着公众的社会治安,敢不敢更差劲一点? 娱乐圈本来就乱:前有歌星斗殴、艺人吸毒、后有歌手汤灿被中纪委调查,联系到吉思光出身于娱乐圈,似乎能释然一些。只是,不可回避、也不该回避的事实是:这次是已经被定了罪的逃犯,是对警察构成人身伤害的重犯、要犯,娱乐圈底线可以低一点,再低一点,但总不能如此凶狠地撕扯法律底线吧?一旦连这种大案要犯都能吸收并容纳,那么,谁又保证更多、更罪恶的作奸犯科者不会藏匿其中? 会演戏的人,大概都有显露自己内心的勇敢。一个原本的罪犯,在戏里再出演罪犯、恶人,似乎就成了“本色出演”,久而久之,内心里也就多了份坦然,少了那份担忧和谨慎。而观众(也包括警察)也就对其放松了警惕,进而造就了其在荧屏里的大摇大摆,左右逢源。这也就令人更为担忧,在风生水起的娱乐圈里,是不是还有哪一张熟悉的面孔下,藏着见不得光的罪恶? 遗憾的是:针对娱乐圈底线低、藏污纳垢的公认事实,公众的不满仅止于道德谴责,一直没有相关体制举措。依靠艺人、圈子的自净、自警,实在很难在这个利益交换利益的语境里保证起码的秩序。出现了袭警抢枪逃犯“藏匿”娱乐圈事件后,是不是能让这一体制缺失有所醒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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