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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富于民”:要做加法,更要做减法

www.fjnet.cn 2011-12-28 07:56  刘纯银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对此,笔者认为:“还富于民”不仅要做加法,更要做减法。正如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范剑平所说:政府适当让利于民有很重要的,就是我们通过政府的民生投入是一个方面,但是减轻居民税收负担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可能有人认为我国的税负不重。如果从国际比较看,我国的宏观税负指标确实比发达国家要低。例如,2010年我国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为18.25%,如果加上社保缴费收入,占GDP比重为21.9%。与发达国家同口径数据相比,这个税负水平明显是偏低的。但笔者认为:考察税负的轻重还要看民众在政府用税过程中的受益情况。如果宏观税负指标不高,但民众从政府的财政支出中受益更小,那么税负就属于重的。也就是说,税负(指标)高低与税负轻重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当前民众在谈论税负时普遍感到过重,其中最主要原因是政府的用税重点与发达国家不同。姑且引用一下IMF的数据,我国财政支出中用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的部分仅占29.3%,而发达国家这一比重一般都在60%以上。

因此,如何实施“还富于民”政策,首先是政府要在不断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的同时,不断完善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税收的使用效率,使税款最大程度地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其次是在继个人所得税调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到减免小微企业税负的基础,进一步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让广大民众切实感受到“税负”不断减轻。尤其是面对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使得结构性减税的空间较大,而且这也符合促民生、调结构发展方向,可以改善收入分配、促进消费和服务业发展,并推动节能减排。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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