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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超载”的公交标准该改改了

www.fjnet.cn 2012-02-14 10:37  张遇哲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多年前制定的公交车超载标准被公众质疑不合实际。根据1987年国家颁布的《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城市公共汽车按每人0.125平方米核定载客数,也就是1平方米内,只要不超过8人就不算超载。而事实上,公交车再挤,1平方米也很难挤下8人,因此再拥挤的公交车都算不上“超载”。(2月13日《郑州晚报》)

人们常把坐公交车称为“挤公交”,一个“挤”字生动传神。而网上所流传的段子——“圆的挤成扁的,3D的挤成平面的;怀孕的挤流产了,没怀孕的挤怀孕了”,更是让人们在哈哈一笑过后,无限酸楚涌上心头。渐渐的,公众开始质疑,大巴有超载标准,难道公交车就没有载人上限?

上限是有的。根据1987年国家颁布的《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公交车每平方米允许站8人。这个标准在25年前实施效果不得而知,但依照今天人们的普遍身材来看,可谓是望尘莫及。曾有人做过实验,在平地上画个1平方米的正方形,让8位有胖有瘦的男女站进去,彼此相互抱团才勉强站立。而在公交车上,乘客往往都是大包小包,又不可能亲密无“间”,肯定有人被自然挤出圈外,因此公交车再挤也不会超载。

呜呼,当超载标准高到了天花板上,车厢内的拥挤不堪也就成了浮云。只是,名义上的不超载属于自欺欺人,现实中的感受才是冷暖自知。在封闭的车厢内,如此高的密度,连呼吸都成问题。再加上相互拥挤难免引发乘客争执,大人吵,小孩闹,不得不让人感叹“活着就是一种修行”。

“再挤也不超载”的公交标准,至少有三宗罪:一是增加治安犯罪概率。公共汽车普遍拥挤,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期,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几乎是零,为性骚扰者提供了充分的理由去贴近异性,也给小偷下手作案的可趁之机。二是降低行车安全系数。公交超载不仅仅是乘客乘坐不舒适的问题,还会增加驾驶员操控和乘客紧急逃生的难度。2009年“6·5”成都公交大火烧出城市公交之弊,事发的公交车核载75人,可当时车上却有120人。恰恰是这不算超载的超载,让25条生命陨落在拥挤的车厢里。三是影响公交事业发展。每平方米站8人的“国标”,映射出僵化的管理思维,进而形成现在的公交车运力还“宽裕”的幻觉,有关部门也就有了借口减少公共投入,对公众完善公交的呼声置若罔闻。

现在,各地都在提“公交优先”。公交优先就是百姓优先,优雅乘车,舒适出行,是广大群众应该享有的国民待遇,也是公共交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倘若坐公交等于活受罪,所谓的公交优先也只能是政府的一厢情愿,于民众口惠而实不至。期待“永不超载”的公交标准尽快修改,进而引导各级政府正视公交困局,加大公共投入,提高公交运力,改善超负荷运转现状,让乘坐公交出行真正成为一种享受。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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