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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河南百名司机被终身禁驾”说“预防逃逸事故”

www.fjnet.cn 2012-03-02 07:47  毛开云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昨日,河南省交警总队公布了第三批禁驾名单,这100人是自2010年7月至2011年10月,均在发生重大逃逸交通事故后遭“终生禁驾”,他们将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3月1日新华网)

在这100名被终生禁驾的司机中,大多肇事逃逸人员被判处3年至4年有期徒刑,并处以不同年限的缓刑,但也有人遭到了严厉的刑罚,最重的被判了9年有期徒刑。此前,河南省交警总队曾于2010年和2011年先后公布了两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其中第一批79人,第二批100人。这是第三批,也是100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河南不仅将无良司机“终生禁驾”,而且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是严格认真执行《道交法》的具体行动,这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负责,也是对无良司机的帮助和挽救。

近几年,随着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和道路通车里程的不断增加,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其中,酒后驾驶和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犯罪行为尤为突出,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是全社会的共同呼声。

《道交法》实施这么多年了,“醉驾入刑”从去年5月1日起施行也快一年了,但依然有不少司机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身试法,受到处罚甚至身陷囹圄,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但是,有一个问题必须引起全社会深思:如何在提高驾驶人员遵守交通法律自觉性的同时,建立起预防逃逸事故的长效机制,这是一个比单纯对无良司机进行处罚更加重要和紧迫的问题。

提高守法自觉性,这是从单纯普法的角度来要求的。而建立预防逃逸事故的长效机制,则是从人性教育、道德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多个层面来规范驾驶人员的行为。要切实减少酒后驾驶和肇事逃逸违法行为的发生率,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预防逃逸事故的长效机制刻不容缓。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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