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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就拆你厂房”的基层民主伤不起

www.fjnet.cn 2012-04-28 16:18  王垚烽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去年1月17日,浙江永康市大溪塘村村民曹高胜正式当选村主任,他第二天就收到江南街道办事处的《拆除告知书》,6天后,其妻子开办8年的家庭工厂被强拆。曹高胜称,早在他决定竞选村主任的时候,就被江南街道副主任曹伟旭当面警告:“你要当选村委会主任就拆你家厂房,不当选就不拆。”江南街道表示,为了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确实劝说曹不要竞选。(4月27日《法制日报》)

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然而,为了一个涉及市里重点工程的大规模拆迁今后能够顺利开展,永康市江南街道竟公然扶植“傀儡”,威胁打击候选人,这是什么行为?这是严重破坏村委会选举的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必须受到法律的惩处。

更何况,即便我们天真地相信所谓“拆违建与选举无关”的说辞,强拆行为同样不可原谅。因为据知情者透露,考虑到就业、纳税和历史形成等因素,永康市有打算将2004年前已经存在的几百家民营企业逐步合法化,而曹高胜租地建厂的行为发生在2003年11月,这意味着,曹妻的家庭工厂原本有可能“活”下来。而如今,江南街道的突击强拆不仅让曹高胜几百万元的财产灰飞烟灭,更在村民心里埋下恐惧:要是连村主任的厂房都强拆,那么大规模拆迁一旦启动,自己的土地是否也会被强征?农民的权益谁来保障?

村委会选举制度作为农村基层的一项重要民主制度,曾被各界寄予厚望,认为是中国民主的“试验田”。但令人遗憾的是,这种“试验”虽已进行了几十年却收效甚微,甚至举步维艰。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权力的“过度干预”。具体表现为不尊重农村居民的民主、自治权利,对村务工作横加干扰;干涉、控制村委会选举,“圈定”候选人,以领导意志代替村民意见,使民主选举沦为走过场等。

相比于权力的张狂,民众理性的发育或许是唯一值得庆幸的地方。无论是事前给街道发律师函,还是事后向人大、政府及纪检监察部门控告江南街道和街道党工委书记等人的违法行为,曹高胜始终将自己的维权行动限定在法律的框架内。这种诉求理性我们曾在乌坎村见过,现在又在大溪塘村目睹,将来一定会在更多地方看到,这也是我们始终看多基层民主的信心所在。

根据报道,“当选就拆你厂房”事件,在永康市当地已造成很恶劣的影响,市委书记徐建华也曾批示,支持新闻媒体监督。那么下一步该如何处理?大溪塘村能否像乌坎村那样顺利迈过民主这道“坎”、涉过自治这条“溪”?公众拭目以待。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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