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伦理需要得到深刻反思
www.fjnet.cn 2012-05-11 08:34 肖擎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湖南卫视《平民英雄》栏目组在武汉的一路公交车上请演员扮小偷,测试市民道德,引起争论。 有市民挺身而出,得到一些人的正面评价,认为验出了武汉人的“真善勇”;为什么选择武汉而不是其他城市,又受到一些人的质疑,认为是“抹黑武汉”。 为什么选择武汉,一些市民有情绪,也有人认为,对于这种“暴露”,应该更宽容一些,树立自己的自信和风度。这些都不是主要问题。 此一事件的核心是一家公共媒体设局测试人的道德,这种方式极为不当,很容易引起人的反感,也背离了媒体的伦理底线。 相关介绍里,《平民英雄》 被称为一个大型公益道德栏目。还有说法是,这个栏目力图通过日常突发性事件,观察普通民众的反应,挖掘和展现普通老百姓的道德闪光点。这就是说,不论其涉及的内容,还是价值指向,这个节目与社会现实紧密联系,新闻性极强。 媒体关注社会现实,真实是生命。所谓真实,就是按事实的原貌加以报道,不歪曲和篡改事实,不编造和杜撰情节。《平民英雄》在武汉的公交车上设立“道德试验站”,这不是记录事实、反映事实,而是直接策划制造了一个事件,并在传播的过程中加载了各种评断和意义。 真实、客观、公正的传播,给社会以光明和希望,虚假、错误、偏移公正的报道,作用是反面的。 现在,使用“隐蔽手段”来调查取证的媒体行为很普遍,也越来越被认为具有一定合理性。《平民英雄》的做法和这完全不同,这还不是尊不尊重人的隐私的问题,也不是行为的界限与自由度的问题,而是媒体自己布置场景、导演新闻,并名之为“挖掘与展现道德闪光点”。 道德发乎人的本性。普通人的道德行为之所以让人感动,是因为这些行为自自然然地发生,在不被安排、并非排练的时刻,为所当为。人和道德都不是试验对象,既不是媒体的,也不是其他组织机构的。 如果挺身而出的市民遭遇人身危险,后果将怎样?如果挺身而出的市民对“小偷”造成了伤害,性质又将如何?可以设想。 有人可能会说,节目的初衷还是好的。初衷是好,但不代表方式可以随便选择。媒体对战争、灾祸、动乱等的关注和报道,长期引发人类伦理情感上的共鸣,对彼此命运的观照,但媒体如果靠制造一场战争、灾祸和动乱来体现,这是不可想象的。 媒体是守护社会良心的事业,这是对媒体提出的伦理要求。如今,媒体的概念在扩大,社会影响也越来越大,但媒体的伦理自觉并不是十分清晰。无论文字、声音、图像还是网络,当前存在的媒体道德责任缺失,传播活动的逐利失范等问题,危及媒体生存,制约其发展。 长期以来,媒体与社会的关系是单向度的,媒体关注社会、报道社会,向社会传播信息并引导社会。现在我们越来越看到,媒体自身正在成为被关注和审视的对象,人们对它有要求,不再不假思索地接受媒体提供的信息产品。媒体在真实上失守失范,是让人最不能容忍的,媒体自身的伦理,也必须得到深刻地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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