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企业自主发电没社会责任太武断
www.fjnet.cn 2012-05-18 15:55 范子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有媒体关于“魏桥自备电厂电价比国家电网低1/3” 的报道,将企业自备电厂的内外供电之争再次推到风口浪尖。记者从山东省发改委获悉,截至2011年,我省共有179家企业建立了自己的企业电厂,装机容量 798.9万千瓦,以缓解工业用电成本较高的压力。但有自建外网的仅魏桥一家,而这也是国家电网、当地政府和魏桥三方博弈的产物。(5月16日齐鲁晚报) “电网企业需要承担社会责任,而企业自备电厂不必考虑这些,它只要高出自己的发电成本价就可以售电。而且不需要考虑小机组、脱硫、脱销等环境污染问题。”企业发电不必考虑社会责任和环境污染问题?这一论调出自发改委官员之口,让人禁不住哑然失笑,试问,哪条政策、法规做出了类似规定? 正如很多网友跟帖所言,让群众用上尽可能便宜的电,就是最靠谱的社会责任,如果企业发电存在违反环保法规等行为,监管执法部门可以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直至责令停止发电都不为过,但未有证据证明相关企业涉嫌违规,便做出上述指称显然不负责任,甚至于涉嫌对企业声誉、形象的贬损。 企业自主发电电价低1/3,无疑有多方面因素,但作为国家电网及其主管部门,无疑有必要从中检讨自己、借鉴做法、优化机制,最大限度地控制成本,降低电价让利于民,这才是社会责任的体现。可现实的情形是,每当电网哭穷、喊亏,坚挺的工资、福利待遇却备受民众质疑。 有道是,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要说企业自主发电行为与国家电力法规存在冲突,想必很多人都不会置疑,但把电价明显低归因于不用承担社会责任,就难免让人觉得太武断了。否则,不妨拿出行动,让民众看看国家电网是如何精打细算,节约每一分支出,为老百姓省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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