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厕臭味分级可取不可行
www.fjnet.cn 2012-05-24 14:55 张天鸿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北京市政市容委公布《北京市主要行业公厕管理服务工作标准》,臭味被首次分级,5个嗅味员中有三人认定超标,便可算做气味不合格。标准还明确,公厕卫生保洁3项控制指标分别为:废弃物不超过两个;废弃物停滞时间不超过30分钟;苍蝇不超过两只。(5月23日 《法制晚报》 ) 废弃物不超过两个,废弃物停滞时间不超过30分钟,苍蝇不超过两只,这三个“不”,从出发点上来说,都是为了提高公厕的卫生,或使用功能,这出发点是可取的。但只为一个硬性的“气味标准”规定,投入如此大的人力、财力、物力来维护一个随时会因为环境而变动的“气味”,这样的做法,却是不可取的。 一个公厕,一天少说也得有个几百人来上厕所,多的时候则成千上万人。我们经常看到公厕里的这句标语:来也匆匆,去也冲冲,但在很多时候,上厕所的人却是来是匆匆,但去时也是匆匆,根本不会在乎大便或小便冲与不冲,就是自己“匆”完之后,就一走了之,结果公厕的“气味”可想而知。 以一个废弃物不超过两个,废弃物停滞时间不超过30分钟,苍蝇不超过两只,这样的硬性“气味标准”来规定公厕卫生标准,而忽略了动态的人为因素,公厕维护人员势必会花更多的时间或财力,来维护公厕“气味”卫生,以达合格标准,这样显然是难为公厕维护人员了。 再说了,人食五谷杂粮,公厕地理位置也有好有坏。“气味”这个东西,随着春晓秋冬季节的交替变化,有气味大,气味小,各不一样,以“浮动”的“气味”划分公厕合不合格,难免缺少考虑了生理因素,或地理因素。 公厕“气味”,是要大家共同维护的,并不是说一个硬性的臭味“分级”标准就能改变的。所以,臭味“分级”出发点虽然是可取,但是缺少一些可行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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