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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买卖必须禁止

www.fjnet.cn 2012-05-31 08:46  肖  擎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通过一位卧底网友的记录,杭州非法肾源供养基地事件进入大众视野,当地公安机关介入,已捣毁一个窝点,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湖南被抓获,30多人被救出。

卖一颗肾3.5万元,买一颗肾20万至50万元,卖肾者多为90后,有的为还债,有的希望给女友买个手机,有的希望拿到钱以后去开店,去参加选秀比赛,从接头到体检、配型,过程细节令人震惊。

合法的器官移植之外,器官买卖呈现的是一幅巨大而特殊的图景。这些年,人体器官买卖案时有发生,网络上,求购、出售肾源的各种信息刺激眼球。它们在大多数人的生活之外,但对于参与其中的人,混杂着生存、利益、伤害等各种问题。

人体器官移植供需不平衡是全球性的,中国的缺口尤其大,这是器官买卖活动滋生的总体背景。正是因此,器官买卖案件发生时,有很多声音在呼吁器官买卖要合法化,理由主要是两条:双方自愿即可;不允许器官买卖,绝大多数病人将会因为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死去,也就是说,如果器官买卖市场化,很多问题都不存在了。

我们认为,器官买卖必须禁止。器官买卖,本质上是把人体当作商品,这是对人格尊严的亵渎。而且在目前供需格局下,放开器官买卖将不可避免地释放出人性之恶,导致疯狂、暴力乃至有组织的犯罪行为。正因为此,一些国际公约,我国的刑法,乃至许多国家都出台了禁止器官买卖的严之又严的规定。

在买卖关系的供需模式下,有钱人可以购买器官而获得延续生命的机会,而贫穷的人不得不在困顿的条件下出售自己的器官,买卖双方的身份是被固定的。而且,在交易状态下,提供器官的一方受到诸多限制,几乎无一例外的缺钱用,就很难说这是真正的自由。

血液也不是可以买卖的商品,哪怕有一些地方面临血荒,但政府建立免费捐赠、安全存储的资源库,完善捐献和分配网络体系,加强管理,人类生命对血液的需求并没有出现致命性的危机。器官移植只能建立在自愿无偿的捐献基础上,一切方式都要放在这一前提下来检视。

我们认为,器官买卖根本不是一个合不合法化的问题,而是很多应该管住的问题并没有管住,暴露出社会管理的诸多漏洞。

人体器官地下黑市交易活跃,难道仅仅是这些黑市生命力顽强?有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150万名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人体器官买卖甚至成为一个产业,网络上的信息那么多,这样呈现组织特征的非法行为难道没有被有关方面注意到,而需要靠网友卧底或记者暗访才能发现和揭露?

医疗机构的器官来源审查也是问题。器官买卖之后必定要走上手术台,跟医院特别是大医院发生联系。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规定,医院进行人体器官移植需登记审查。人体器官捐献人的捐献意愿是否真实,有无买卖或者变相买卖人体器官的情形,如果审查严格,一些问题并非不可以在医院这个环节被发现。

器官问题有伦理的、法律的以及社会观念等诸多问题面向,在目前情况下,器官非法交易行为的存在乃至猖獗,事实上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检验着社会管理的成效,社会管理的相关系统是否在正常发挥作用。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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