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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维格的校企合作到底有啥猫腻?

www.fjnet.cn 2012-06-11 10:49  黄国胜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曾因涉嫌关联交易首次上会被否的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大维格”)二次闯关成功,但其关联交易问题仍备受关注。而《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苏大维格主要核心技术来源存疑,其招股书表述的“自主研发”与事实不符。业内人士指出,此举涉嫌隐匿主要核心技术来源,违反了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基本原则,涉嫌虚假陈述,公司存在核心技术归属及专利争端的风险,应引起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注意。(2012年6月8日《经济参考报 》)

苏大维格成立于2001年10月25日,主要从事微纳光学产品的设计、开发与制造以及关键制造设备的研制和相关技术研发服务。微纳光学制造技术作为微纳材料高科技产业的前端,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直接影响着下游厂商的投资成本、产品质量。国内微纳光学制造技术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但由于起步相对较晚,人才匮乏,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而苏大维格陈林森就是微纳光学举足轻重的人物。

陈林森曾获“全国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全国第二届发明创业奖”、江苏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以及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市长奖”等多项荣誉。记者调查发现,陈林森牵头研发的“高品质模压全息制品的制版系统与生产技术”获得了1999年度江苏省科杖进步奖和200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以陈林森为首的高科技企业谋求上市,应该是水到渠成的好事,然,今天报纸及网站却大幅报道,苏大维格核心技术非自主研发,信息披露涉嫌虚假陈述,由此看来,此公司上市是否能获得批准还存在变数。

在笔者看来,苏州大学和苏大维格应是校企合作的典范,这样的合作理应带动高校、企业间的互动关系,对于高等学校加强资源共享、组织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培养和聚集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管理人才、组织科技合作与交流具有重要作用。

核心技术是衡量一个企业竞争实力和发展潜力的核心要素,作为一家拟上市公司,苏大维格应向监管机构和投资者交待清楚其5项主要核心技术来源。据知情人士透露,这5项主要核心技术中有4项都是苏州大学参与研发的,其中多项还是第一完成单位,此外苏州大学还参与了“衍射光变图像的高速激光直写方法和系统”等重要技术的研发。

从上述报道看来,苏州大学科研力量之强大,让人刮目相看。而让笔者看不明白的是,据报道,苏州大学一边倒地让利于苏大维格,现因苏大维格谋求上市,才曝露出苏大维格欲独家拥有核心技术,苏州大学为何一声不吭?

产、学、研相结合是国家的一项宏观政策,然而近年来,却出现大量科研机构、团体、个人,将国家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的科研成果或转化或偷窃的违法行为,苏大维格是否属于这一类型,笔者不敢妄加断言,然,这取决于合作方苏州大学,你们是否有维权的意识?你们可否公布和苏大维格合作科研的相关协议?相关科研人员,是苏州大学的人员,还是苏大维格的员工?他们有无从苏州大学支领工资、交纳保险等?另外,苏州大学是科研的合作单位,其用在上述苏大维格所涉核心技术科研经费是多少?可否也公布出来?同时,这也涉及巨额无形资产流失,对于苏州大学来说,是不是认为巨额无形资产流失是个小事?还是这样的事件在苏州大学司空见惯?抑或是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猫腻?

这样的事件,苏州大学的全体师生是否知晓?又会不会影响苏州大学的形象呢?务请苏州大学的领导们三思!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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