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媒体曝光扣分”规定看舆论监督的异化
www.fjnet.cn 2012-06-14 09:54 程思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菏泽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暂行办法》出台,行风评议由原来每年一次改为每年两次,评议方法新增了日常监督考核,同时日常考核中被举报、被媒体曝光问题的单位,一经落实后将扣除分数。菏泽市纠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内容均都是以往行风评议中所没有的。(2012年6月13日《齐鲁晚报》) 监督机制和官员考核绑定在一起,看似加强了媒体对行政单位的监督,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实际上,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不仅会处于一种博弈状态,更可能会让随之产生的权力寻租和公关腐败留下可供操纵的空间。 从山西村民卖血死亡事件引出官员贿赂记者传闻,到记者收好处写报道遭跨省追捕的报道,都凸显出传统媒体在监管方面都遭受到的金钱公关。当然,就整体从事新闻从业人员而言,他们绝大多数是恪守新闻职业道德的,但与之相比,近年频发的记者权益遭到威逼辱骂事件,更让官员和监督者的关系发展到极致。“替党说话还是替百姓说话”的恶意叫嚣、“记者算什么”的盛气凌人,都使得这个看似完整的监督机制变得支离破碎。 如果说危机公关可能会造成舆论监督失灵,那么这个完全依赖于媒体监督的考核机制则面临巨大的被动性。一旦媒体监督机制形成空缺,就可能会造成整个考核机制的瘫痪。事实上,随着网络舆论的蓬勃壮大,无论是网民发帖,还是微博爆料,都正成为转型期的中国社会一股不可忽视的监督力量。 在传统纸媒无法完全发挥作用、考核机制存在单一特点的情形之下,这群新型的力量或许能够填补地方官员的考核制度。就近年各地政府探索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来看,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信息公开透明已是大势所趋,更何况是对待官员的考核机制方面。事实表明,社会舆论监督不仅弥补了传统媒体的缺陷,也完善了社会的监督机制。 当然,菏泽市对行风评议增加对媒体曝光的考核指标本身出发点是好的,但这样的新规一旦被人误读,就会让媒体监督失去其本身的意味。一项好的监督机制,必须要能更好的发挥他应该有的作用,否则就会被沦为一纸空文。在一个崇尚民主的法治国家,官员的考核任免不仅要接受媒体的监督和考验,更应接受公众的质疑和掣肘。而只有当干部考核机制引入更多的社会舆论监督体系,形成完善的机制,才能够让行风评议更趋完善。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8-02]落马贪官想念舆论监督的启示
- [ 07-07]“云南版王亚丽”应接受舆论监督
- [ 07-01]政府网站照片涉假 源于低估舆论监督
- [ 06-15]建“记者黑名单”实质是拒绝舆论监督
- [ 05-30]“有权不上镜”的潜台词是拒绝舆论监督
- [ 05-19]暴力阻挠舆论监督,应严肃惩处
- [ 02-16]“关记者何事”是对舆论监督的粗暴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