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医护保险让失能老人不失望
www.fjnet.cn 2012-07-02 15:46 徐 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从今年7月1日起,山东青岛正式在全国率先实施长期医护保险制度,该市需要照料的25万老年人尤其是8万多失能老人将从中受益。据悉,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填补了我国老年医疗护理制度建设的空白。(7月1日《青岛日报》) 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占总人口的13.3%。有专家测算,中国到2040年将有接近4亿老人,届时我国不仅GDP超过美国,老年人口也将超过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和日本现有总人口之和。去年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目前,我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占老年人口的19%,到2015年,将达到4000万人。 失能老人的增加,一方面带来的是老有所养、体面养老的问题。笔者姐姐的公爹是位老年痴呆患者,为了照顾他,一家人不但承担了巨额的花费,而且姐姐还不得不提前退休在家照顾他。几年下来,自己也满头白发,期间付出的辛劳不是常人可以想像的!平常,我们也能在一些媒体中获悉,失能老人遭遗弃、自杀等的报道。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医疗保险的负担。在目前状况下,一般家庭都难以承担照料、医治失能老人的体力、精力和费用。所以,在一些地方,就出现了失能老人在医院“赖床”的现象,挤占和浪费了有限宝贵的社会医疗资源。 长期护理保险在发达国家早已有之,目前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以德国、日本为代表,将护理保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老年护理保险产品。早在2007年1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就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制度”。但由于制度模式定位模糊以及运行模式、管理机制等一直未有定论,迟迟未能正式启动。 这次青岛在全国率先实施长期医护保险制度,不仅是广大失能老人的福音,对于缓解家庭和社会压力也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把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一方面要完善政策导向。将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纳入法定、有较强承受力和可持续性的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在职人员缴纳统一固定的保费,由雇主和雇员均摊,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加快立法进程。尽快出台《长期护理保险法》,把它规定为一种强制险种,对保险范围、标准、支付办法等作出明确规定,推动长期医护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以法律的强制力保证失能老人不失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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