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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思维应该转变

www.fjnet.cn 2012-07-06 07:41  丰  汨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四川什邡市引进宏达钼铜建设项目,意外地酿成了一场群众性反对事件。据说原因是事先没有征得当地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为平息这一事件,7月4日,人民网人民微博《什邡发布》公布:“什邡市委、市政府作出‘停止宏达钼铜项目建设,今后不再建设这一项目’的重大决定后,社会各界积极拥护,不少市民表示:坚决支持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定,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搞好生产生活。”

从表面上看,停建并承诺今后不再建宏达钼铜项目,只能说对平息群众性的反对事件有效,不能简单地说是“坚决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一个地方群众根本的“合法利益”包括良好的生态环境,更少不了丰富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一个通过“最高要求、最新标准”的“国家级环评”和“环保部审批”的项目,既不会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又可替群众创造丰富的物质生活,这样一个重大产业项目也遭到否定,怎么能够说是“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什邡发布》还说:项目遭到群众坚决反对,仅仅是因为“前期宣传不到位”,这种肤浅的思维方式在时下的很多地方已成“惯性”。关系到当地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必须让人民群众充分参与,这是必须的决策程序。然而,事实上的决策,往往是少数政府官员替群众作主,“前期宣传”无非就是政府决策后通知群众,要说服群众服从安排而已。

宏达钼铜项目遭否定,根本症结在于,决策者忽视了,或者有意无意剥夺了人民群众的参与权,在决策程序上陷入了政府与人民群众“各搭各台,各唱各戏”怪圈,在决策思维上人为的把政府与人民对立起来。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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