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论文作假撤销学位莫选择性执法

www.fjnet.cn 2012-07-17 08:37  李  龙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表面看,3年禁授学位,处罚相当重,但和国外比已是手下留情。这种倒逼机制能否从源头堵住论文作假之风?

教育部起草的《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6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他人代写或者抄袭、剽窃等作假情形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依法撤销其学位。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从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论文抄袭层出不穷,学术丑闻“络绎不绝”,以致有人断言,时下“学术共同体”正蜕变成为“学术腐败共同体”。泛滥的论文作假,背后是规模庞大的作假产业链:核心期刊掏钱就可发论文,并美其名曰“版面费”;山寨期刊大有市场,迎合各种论文需求。论文“枪手”也应运而生,湖北武汉有1家专门从事学术论文代写的公司,业务忙到相关部门去抽查时都没时间接待,他们从北京、广东、湖北、湖南等10几个省份招募80多名专业能手,“夜以继日地假造各类论文,提供代写代发‘一条龙’服务”,服务费也是明码标价,大学毕业论文每篇约人民币1000元,硕士论文约3500元到5000元。

学位论文作假,事关一个民族的道德诚信底线,试想:一个连学术论文都可以作假的人,在工作岗位上又如何能取信于人?因而,教育部专门出台惩处论文作假的规定,对论文作假的学位申请者,不但取消其申请资格,同时规定3年内禁授学位,相较以前无据可依的处罚而言,既很适时,也很必要。

表面看,3年禁授学位,处罚相当重,但和国外相比,已是手下留情。比如说,德国波鸿大学一名历史系女生的学士论文被发现是从互联网下载的,结果不仅没有获得毕业证,而且还被禁止进入德国其他高校学习历史;一名社会学系的女生因为剽窃被撤销了学位,并处以高达1万欧元的罚款,因为德国法律对高校有规定,对剽窃事件最高可以收取5万欧元的罚款。

不过倘若这一处罚规定真能走向现实,中国大学会否出现大部分人领不到学位证的尴尬?说此话并非言过其实,眼下大学学位论文作假泛滥成灾,曾有业界人士断言,“现在的大学本科学生论文,全是糊弄”。这是否意味着这个意见稿即便最终出台,也必将面临执行难的困惑。

话又说回来,意见稿的亮点还是有的,不但对论文作假的学位申请者明确了处罚规定,还强调指导教师的连带责任,严重者学校可解除聘任合同。这种倒逼机制能否从源头上堵住论文作假之风,不妨拭目以待。

更值得关注的是,意见稿还将追责的板子延伸到了已经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一旦发现有作假情形,论文评阅人重新评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重新审查,送交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审议。这必然带来另一个疑问:那些被公众质疑的官员、教授论文作假,有没有必要重新审议,直至取消其学位?“最年轻市长”周森锋曾被质疑论文作假,最后却不了了之;某省国土资源厅厅长被清华大学称为“论文博士”,这种不亲自到校上课的博士学位里有多少水分可查?既然意见稿说要追溯问责,就不必高抬贵手,而应同在校生的论文作假一视同仁,让那些官员为论文作假付出代价,不但撤销学位,还要让其丢官辞职。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