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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反”学术制度不该牺牲学生利益

www.fjnet.cn 2012-07-19 07:35  吴  乔 来源:燕赵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为追求社会公共利益,却不伤及自己的利益,反以牺牲他人的利益为代价。这显然是一种扭曲的价值逻辑。以伤害公正的方式求取的公正,并不是我们所需要的公正,反而会走向公正的对立面。

长江学者、南开大学化学教授李卫东指导的十几位博士生,尽管通过了博士论文答辩,却因没有发表论文而无法正常拿到学位。然而,没发表论文的直接原因却是这位导师压着自己学生的成果不投稿。这样做当然不是私心,而是为了表示对一项制度的“逆反”。这项制度就是将博士学位与发表论文挂钩。对此,李卫东说,“需要改变的不是我,而是这个制度本身。”

的确,将学位授予与论文发表绑定的规则,在学术界已招致不少反对的声音。有人甚至形容这是用发表论文“绑架”学位。这一制度在实践中也的确产生不少恶果,比如相互攀比,一些垃圾论文层出不穷,甚至学术刊物买卖版面,等等。制度对学术创新没有助益,反而成为障碍,很值得反思。然而,作为导师的李卫东是否有权力这么做?制度需要改变,但李卫东不需要改变了吗?

推动制度改变,是一个正确的目标价值,但是李卫东却选择了一个错误的手段与方式,把学生的利益作为代价牺牲掉了。说白了,这是用错误的办法达到正确的目的,这种价值法则是不正当的,是应当摈弃的。这和“刻章救妻”的错误性质其实是一样的,为了救妻,通过伪造医院公章以免费透析。救妻的价值正确,但伪造公章骗费的手段却是违法,是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的。

从利益考量上看,李卫东的做法显然存在错位。如果我们把抵制发论文以求得制度公正看作是社会利益、公共利益的话,那么学生发表论文涉及的就是学生利益。李卫东为追求社会公共利益,权衡和选择的砝码却是学生的利益,而不是自己的利益。换句话说,为追求社会公共利益,却不伤及自己的利益,反以牺牲他人的利益为代价。这显然是一种扭曲的价值逻辑。

按照这样的逻辑推演下去,社会就可能失去基本的秩序。比如,我为了大伙儿的利益,就可以牺牲掉你的利益。为了所有人的利益,我可以放弃掉部分人的利益。为了社会的进步,我就必须让一部分人去流血牺牲。这个“我”的权力也太大了,大到可以大慷他人之慨,大到可以任意牺牲掉其他人的利益,甚至可以草菅人命。如此进行下去,往往就会变成,人们一边在追求公正,却一边在伤害公正。说到底,以伤害公正的方式求取的公正,并不是我们所需要的公正,反而会走向公正的对立面。

的确,在我们的社会中,常常不得不面对公与私、整体与部分、集体与个体的利益考量。但考量的主体必须是利益主体,如果是无涉的第三方,这种考量就会失去意义,而变成一种僭越,甚至伤害。而最终作出的选择,也必须是利益主体自己的考量。用百姓的俗语说,自己的事情自己作主,不能由他人作主。

对于李卫东来说,他逆反论文与学位捆绑的制度,想与之抗争,完全可以征求学生的意见。学生若不同意,完全可以去说服。如果不发论文是在学生同意下的抉择,那么,李卫东和他的学生就是值得称道的“斗士”。相反,正如当事学生所说“即便是捍卫个人自由,也不要牺牲我们的利益”,不征求学生意见,直接替学生作出选择,把学生的利益牺牲掉,只会让人联想到专制、霸道的字眼。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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