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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事的成本不该是“逼良为死”

www.fjnet.cn 2012-08-10 10:00  徐志翔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8月7日,湖南鱼贩王培军喝农药自杀。此前,他与一辆三轮车发生刮擦事故,三轮车主跳车时致一名83岁老太摔倒。王培军在扶起老人后,将其送到医院检查,当时老太身体无恙。王培军妻子称之后他们被老太家属反复索赔,金额由数千元升至20万。(据8月9日《潇湘晨报》报道)

这起令人愤懑而悲催的“彭宇案”升级版,情节更比“彭宇案”恶劣数倍,可以说,被扶老人的家属公开“抢钱”,可怜鱼贩临死也不报案,这也是这起案子最悲情的地方。

鱼贩王培军可以说是典型的贩夫走卒,他生活在社会的最低层,心地善良,法制意识淡薄,遇事不善于据理力争,爱认死理。把鱼贩推向死亡之路的,无疑是被扶老人的家属们。是他们步步紧逼,让鱼贩一步一步走向自杀之路,在反复索赔的过程中,如果谁能有良知发现,比如,知情的老太能阻止子女的行为,也许能中断其无理纠缠,鱼贩也不至于寻短见;如果老太的子女能有点同情心,将心比心,不恩将仇报,也许鱼贩也不可能走上这条死路;如果鱼贩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讨要说法,也不至于有今天……无数个假如,现在无法换回鱼贩的生命,难道说,做好事的成本就这么昂贵吗?

社会在进步,做好人好事,应得到社会的认可,并进行相应的表彰。然而,得到救助老人的子女却丧尽天良,把救人的英雄当作“摇钱树”,想从他的身上“摇”出不义之财,他们的良心被狗吃了。这种“逼良为死”,结出的是社会“恶果”,今后谁还敢见义勇为,谁还敢伸出援助之手呢?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现在被扶老太的子女,得知鱼贩自杀后,连个道歉的话都没有,只说了一句外交辞令“我很同情”。我们在同情鱼贩的同时,建议鱼贩家属拿起法律的武器,把被扶的老人子女告上法庭,让他们为“逼良为死”埋单。整个社会对被扶老人这一家子也要进行良心的谴责,让他们无地自容。

不少人刚刚从“彭宇案”阴影中走出,现在又面对“逼良为死”惨剧,有识之士们应及时进行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不要让这种阴霾笼罩着人们积极向善的心。让好人敢做好事,这才是社会的进步。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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