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家庭医生”模式更需专业医疗服务下沉

www.fjnet.cn 2012-08-15 10:06  武  洁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厦门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家庭医生式服务”。莲前街道将成第一个试点,社区医生编成21个服务团队,与街道下辖的21个社区中的有意向家庭签约,率先提供“家庭医生式服务”。在不违反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存在几种特殊情况时,可以提供上门访视、家庭病床等服务。(《海峡导报》8月14日)

“家庭医生”这个概念,最初其实来自医疗服务高度发达的国家,即便是在这些国家,能够享受“家庭医生”服务的往往也是高收入阶层,最起码也是中产阶级。如此看来,厦门即将推广“家庭医生”,而且普通公众也能享受到“家庭医生”这样细致入微的医疗服务,无疑令人期待。

不过,既然是普及型的“家庭医生”服务模式,自然不可能如同国外一对一“家庭医生”那样专业和有针对性。作为发展中国家,发展自身特有的“家庭医生”体系,让更多的民众从中受益,也未尝不是独辟蹊径的创新之举。

然而,“家庭医生”服务模式的普及,显然不是说句话这么简单,而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前提。具体而言,要提供“家庭医生”式服务,首先当然要为社区配备足够的“家庭医生”,即便不必如同国外“家庭医生”那样有针对性的向个别家庭和客户提供专属化的服务,家庭医生与服务人群的比例,也同样需要合理的配置。以当下社区卫生医疗人员及其服务的民众数量之比来看,要想细致入微的的对所有普通公众的健康状况进行跟踪,不仅是不小的工作量,恐怕更是“不可能”的任务。而假如“家庭医生”对于公众健康的跟踪不够频密的话,很难真正意义上发挥“家庭医生”的功效。

此外,“家庭医生”服务更多建立在原有社区医疗的基础上有其合理性,但原有的社区医疗也仍然有其先天弊端,例如社区医疗人才的缺乏、医疗水平的局限。按理来说,“家庭医生”服务更应由具备相当职业水准的专业化“全科医生”来提供,否则一旦“家庭医生”由于自身水平的限制,对社区居民的健康状况出现误判、对慢性病的管理也出现误导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基于上述视点,“家庭医生”模式要想不流于过场化的“体检”服务,其实更需在全科医生培养与专业医疗服务下沉上加大力度。唯此,“家庭医生”才能真正让民众受益,获得民众的认同,甚至开辟出一条中国式“家庭医生”服务的创新之路。(武洁 医生)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