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奖励”难逃“权力内定”的疑虑
www.fjnet.cn 2012-08-27 07:22 程思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浙江海宁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从今年9月1日到明年8月31日,海宁的汽车驾驶员如果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没有交通违法,就可以参加守法驾驶人奖励活动。最幸运的驾驶员可以免费把汽车开回家。其他获奖者,也可以获得智能手机、无线宽带免费使用权等奖品。(2012年8月26日中国广播网) 采取对守法驾驶者的物质奖励,固然是为了提升民众守法遵纪,规避交通违法行为的有效方式,但在“资金来源取之何处、奖励方式是否合法”的追问之下,继续坚持对守法者的奖励措施,不仅会异化公民的价值取向,而且也会对社会其他领域带来不好的示范效应。 然而,最令人担忧的莫过于,这样一个本就不十分恰当的褒奖方式,如果一旦沾染上权力寻租的魅影,那么,看似公正的游戏规则,最终也将会成为少数既得利益者的“合法受贿”。 至于那种“一年的时间没有交通违法”的设计,实际上早已在“考完驾照、新车不开”等猜测中暴露出:这个游戏规则在制定之初就可能存在的弊端。而赫然在目的商品冠名,也似乎正如民众所猜测的那样,“更让穿着公益外衣的活动沦为商业宣传的工具”。 事实上,对守法驾驶人奖励的过程,无疑需要相关部门的公正监督。可问题是,在一个相对“真空”的监督环境下,我们则很难保障最终的抽奖环节不会陷入“权力内定“的魔咒。一直以来,在“萝卜招聘”、“开宝马摇号经适房”等新闻的回望之中,我们很容易就看到这种监督缺失、缺乏透明条件下的问题所在。 然而,如果没有相关法律的制度依赖,“守法驾驶人奖励”就不可避免地会被产生“财政奖励、是否合法”的疑惑。作为一种激励行为,精神上的表彰或许更应该成为一个异乎金钱奖励所带来的弊端,这样既能够消除民众对于资金来源及奖励措施是否合法的疑虑,也能摆脱那种可能因“奖励操作、权利自肥”所造成的恶劣影响。 交通规则作为公民本该遵守的行为规范,过多的物质奖励,反而会模糊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区别。因此,这种“只见交易,不见鼓励”的举措,不仅会过多地让民众对奖励行为产生质疑,还在一定程度上矮化了公民义务范畴,让义务遵守被抹上“金钱铜臭”的底色。正是从这个角度讲,海宁“对守法驾驶人奖励”也与此前邵阳“罚款提成”本无二致,都能映衬出一种忘乎法规的“人治”色彩。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8-20]从成都举报危害食品安全奖励说开去
- [ 08-15]推行“拍客执法”应该避免奖励措施
- [ 08-02]废除1500万奖励也是一种“招商”
- [ 07-26]褒扬见义勇为既要奖励更要保障
- [ 07-23]食品监管须摆脱“奖励依赖”
- [ 07-19]街拍小偷:制度保护更胜奖励
- [ 07-19]不妨给近视率低的学校以奖励